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a0932819204
市長:賴建平0932819204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不分類不分類【a0932819204】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不分版 字體: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酒駕刑責提高 立院初審通過
 瀏覽234|回應0推薦0

賴建平0932819204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酒駕刑責提高 立院初審通過

中央社2011年10月27日 下午1:30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7日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酒駕的刑責將提高至有期徒刑2年以下,酒駕致死者判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日前新北市女消防員賴文莉執勤時被酒駕者撞成重傷截肢,但酒駕者獲交保,引發各界建議應修法提高酒駕刑責。法務部長曾勇夫日前也在立法院備詢指出,法務部將研擬調高酒駕刑責。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將刑法公共危險罪章第185條之3酒後駕駛判處1年以下徒刑,提高為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金。另外,酒駕致人於死者,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民黨籍立委謝國樑指出,酒駕肇事者造成許多家庭破滅,應修法調高酒駕刑度。法務部長曾勇夫備詢時呼籲民眾「喝酒就不要駕駛」,未來檢察官將對酒駕肇事者從嚴查辦,以嚇阻酒駕犯罪。

另外,法務部檢察司長宋國業指出,酒駕肇事者初犯可能會給予緩起訴處分;再犯者,檢察官將給予起訴;三犯以上,檢察官將求處較高刑度。若法官對酒駕肇事判得太輕,檢方將依職權提起上訴。1001027

http://tw.news.yahoo.com/酒駕刑責提高-立院初審通過-053021963.html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6130&aid=4747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