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 車 路 考 扣 分 標 準 新 增 項 目
將於100年3月1日開始實施
路考扣分項目及標準:
新增於第十一項全程道路行駛內☛☛☛
❶:未依規定繫安全帶 扣16分
❷:起駛前未顯示方向燈,或未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得連續扣分)(考驗科目一、二適用) 扣8分
❼:轉彎、變換車道時不注意各方來車及行人、或未依規定顯示方內燈。(得連續扣分) 扣8分
❽: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進行撥接或通話。 扣32分
❾:轉彎、變換車道時僅以單手操作方向盤。(手排車操作換檔時除外) 扣8分
❿:行近鐵路平交道、轉彎前未減速慢行。(應放鬆油門、輕踩煞車減速。看到鐵路平交道標誌或標線後,車速應減至15公里以下)。 扣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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