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不是要指控紅十字會的分年分次轉移捐款,因為指控也沒用,發言人都明白表示,將捐款分三到六年批次移轉是國際慣例,他們也只是遵從這個慣例。
不過後來似乎受不了輿論壓力,所以他們又說「不排除一次性將所有餘款匯出」。
注意,只是「不排除」。
文字遊戲實在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對吧?
那我做什麼好呢?
以個人觀點分析一下這個事件好了。
首先,所謂「國際慣例」這個名詞;之所以稱為慣例,就表示並非法律硬性規定,應該是可以視情況打破的情況。
那,為何當初不打破這個慣例?
我們來做一個假設:如果此一筆44億新台幣的款項,在三到六年內進行穩健性的轉投資,每年的獲利率有最保守估計的2%,然後每年匯出總金額六分之一的款項,直到所有款項匯出為止,六年的投資金額分別為:44億、36.7億、29.3億、 22億、14.7億、7.3億,所以每年的獲利為8800萬、7340萬、5860萬、4400萬、2940萬、1460萬。
六年合計的獲利為3億又800萬。
某種程度上算是空手套白狼吧,本金不用自己出呢。
沒辦法,紅十字會也要吃飯,光憑熱血就能拯救全世界?
那是卡通動畫,不是現實人生。
我寫的不是文章,寫的是寂寞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