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行政「挺管」擬告官 今開程序委員會 學生批黑箱
2018-05-03 07:34
初次上稿:05-02 23:27:36
更新時間:05-03 07:34:00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教育部上週五駁回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決定,不聘管中閔為台大校長,要求台大重選校長,但台大行政和台大校長遴委會已表態拒絕,台大行政會議決定和教育部打行政官司,且預計在5月12日召開校務會議取得授權;代理校長郭大維今天召開程序委員會,排定臨時校務會議的日程,昨天被前校務會議學生代表高紹芳踢爆,質疑為何可在完全沒有提案下召開程序委員會?也批評程序委員會明天開會形同黑箱。
高紹芳昨在臉書上公布今天程序委員會的議案內容,如同是「挺管議案」,案由是針對教育部4月27日召開記者會宣布駁回台大校長聘任案,應釐清大學自治的範圍,決議草案第一點就援引大學法第九條規定,指大學校長的產生應屬大學自治範圍,建請教育部依大學法規定,處理大學校長遴選等大學自治事項。
以白話來說,亦即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已經選出管中閔為校長,這是台大的自治範圍,教育部應該要依法聘任。
高紹芳在臉書表示,代理校長郭大維根據校務會議規則,確實有職權主動召開臨時校務會議,也有權力不須經過連署、將議案直接交付程序委員會,但程序委員會只有權力排定議案順序,而且議案順序的優先順位在校內法規裡已有規則可循。
她質疑,為什麼郭大維可以在「完全沒有提案」的情況下召開程序委員會呢?程序委員會不開放旁聽,在這種連委員都不清楚要討論什麼的情況下,形同黑箱。今天中午的程序委員會要討論什麼?會決定什麼?會不會又有誰被趕出來?這次會議會影響的是即將在 5月12日召開的臨時校務會議,沒有讓校務會議代表有提案的權力,甚至沒有人知道到底會有什麼議案。
台大主秘林達德説明,程序委員會有編號106214提案,由校長交辦的提案,並非沒有提案。案由是對4月27日教育部宣稱駁回台大校長聘任案,應釐清大學自治的範圍。(05-03 07:19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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