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8日消息,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人民銀行紀檢監察組、河北省定州市監委消息,先前原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黨委委員、董事陳耀明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去年12月底主動投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近日調查結果顯示其利用職務權力收受可能影響公正職務的財物等,因此遭到「雙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網站消息羅列陳耀明罪行稱其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財物;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職工錄用中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力為親屬謀取私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多佔公有住房;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權便利在公司經營、承接印製公司及其下屬企業相關業務、安排親屬工作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索取或非法收受巨額錢款。
中紀委訊息表示,陳耀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國家公職人員,喪失理想信念,目無黨紀國法,將公權力淪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違反中共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陳耀明1964年出生湖南衡陽,大學畢業,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96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7年2月任海南華森公司總經理,2000年4月任上海印鈔廠副廠長,2001年8月任原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其間於2016年3月至2018年3月掛職任內蒙古阿拉善盟副盟長),2021年1月任原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黨委委員、董事,上任不到一年,2021年11月被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