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日報新聞APP,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經稅收大數據分析,發現藝人鄧倫涉嫌偷逃稅款,對其開展稅務檢查。經查,鄧倫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通過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進行虛假申報,偷逃個人所得稅4765.82萬元(人民幣,下同),其他少繳個人所得稅1399.32萬元。最後對鄧倫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1.06億元。
被問到為什麼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要對鄧倫進行檢查?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官員表示,在去年以來開展的文娛領域稅收綜合治理中,通過稅收大數據分析發現,鄧倫存在涉嫌偷逃稅問題,且經稅務機關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徹底,遂依法依規對其進行立案並開展稅務檢查。
該名官員表示,2019年至2020年期間,鄧倫虛構業務將個人勞務報酬轉換為企業收入進行虛假申報,偷逃稅款,同時存在其他少繳稅款的行為。依法認定其偷逃稅款4765.82萬元,其他少繳稅款1399.32萬元。
報導稱,在稅務檢查過程中,鄧倫積極配合檢查並主動補繳稅款4455.03萬元,主動報告稅務機關尚未掌握的涉稅違法行為。綜合考慮上述情況,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對鄧倫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1.06億元。
其中,對其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偷稅但主動自查補繳的4455.03萬元,處0.5倍罰款計2227.52萬元;對其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偷稅但未主動自查補繳的310.79萬元,處4倍罰款計1243.16萬元。
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官員表示,稅務部門將持續加強對文娛領域從業人員的稅收監管,並對協助偷逃稅款的相關經紀公司及經紀人、中介機構等進行聯動檢查,依法嚴肅查處涉稅違法行為,提升文娛領域從業人員及企業的稅法遵從度,營造法治公平的稅收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