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兩岸關係研究主任王英津在港媒中評社撰文,指出中共十九屆六中全會針對對台政策提出了「新時代中國共產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他並羅列12個方面闡釋總體方略,包括:兩岸統一的「兩制」台灣方案,最終將通過《台灣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加以確認和保障。
根據中評社報導,王英津羅列的12個總體方略以下簡述:
第一,以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為根本。解決台灣問題、實現國家完全統一,是中國共產黨矢志不渝的歷史任務。
第二,以人民為中心。尊重和順應兩岸14億中國人的主流民意。解決台灣問題、實現國家完全統一,是全體中華兒女的共同願望。
第三,以新理念為引領。「兩岸一家親」是大陸開展對台工作的出發點;「兩岸命運共同體」是推進國家統一進程的憑籍、載體和路徑;「共圓中國夢」既是兩岸攜手推進國家統一進程的行為過程,也是目標指向;「兩岸心靈契合」是對國家統一目標的更高價值追求。這些理念雖各有側重,但相互關聯,共同構成了新時代對台工作的理念體系。
第四,以一個中國原則為基礎。一個中國原則既是兩岸統一的出發點,也是兩岸統一的落腳點;既是大陸促統、反獨”的政治基礎,也是兩岸官方交流合作、實現和平統一的政治基礎。
第五,以「一國兩制」為統一架構。「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方針,也是實現國家統一的最佳方式。
第六,以結束政治對立實現政權統一為目標。兩岸統一與東西德、南北朝鮮、南北越等「分裂國家」的統一有著本質不同,它不是國家與國家的統一,而是在一個中國框架下或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實現兩個政權的統一。
第七,以民族偉大復興為終極指向。決台灣問題的具體戰略,必須服從和服務於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總體戰略。
第八,以交融發展為推力。交融發展是推進國家和平統一進程的重要動力,具體包括:一是交流合作,二是融合發展。
第九,以協商談判但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為手段。大陸雖一貫堅持和平統一立場,但絕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武力統一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勢下,大陸解決台灣問題的最後保留手段。當前,日趨複雜嚴峻的台海局勢迫使必須做好「練兵備戰」的各項準備,也只有如此,才有可能維護台海和平穩定,進而實現和平統一。
第十,以反對「台獨」和外部干涉為要務。
第十一,以國家實力為後盾。實現國家統一。台灣問題的解決最終取決於「小兩岸」及「大兩岸」的實力對比。
第十二,以法治為保障。大陸反「獨」促統,不僅要依據相關政策,更要遵循大陸《憲法》、《反分裂國家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未來,兩岸統一的「兩制」台灣方案,最終將通過《台灣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加以確認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