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前司長朱瑞皓在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副主任任內,利用承辦2個標案的機會,透過「白手套」向廠商索賄,護航標案發包,台北地方法院依貪汙罪判朱有期徒刑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犯罪所得180萬元沒收。朱稱「債務壓力沉重」而失慮,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
「白手套」潤祥公司陳金源一審遭判刑5年6月,褫奪公權3年,犯罪所得58萬元沒收;潤祥公司邱祥豪判刑2年,緩刑3年,褫奪公權5年,犯罪所得22萬元沒收,向公庫支付20萬元;廠商安慶公司負責人廖育強判刑1年,褫奪公權1年,緩刑2年,犯罪所得240萬元沒收,向公庫支付10萬元。本案僅朱瑞皓上訴。
檢方指控朱瑞皓2018年承辦台灣戲曲中心「多功能廳等空間室內整修工程」2項、共4千多萬元的標案,因廖育強有意承攬,透過「白手套」與朱瑞皓接觸,朱洩漏招標案資訊,與廠商約定索賄的回扣。
之後,朱瑞皓勾選標案評選委員名單,讓廖育強得標,廖2019年1月將賄款元交給陳金源、邱祥豪再轉交朱瑞皓,廖並多次招待朱瑞上酒店喝花酒,賄款交付過程,陳金源、邱祥豪各分得款項58萬元、22萬元。
朱瑞皓認為自己素行良好、沒有前科,只是因為債務壓力沉重,為填補資金缺口而一時失慮,他已坦認犯行、繳回不法所得;因家中有稚子、老母待扶養,朱主張若被抓去服刑,全家將頓失依靠,上訴請求輕判並宣告緩刑。
高院認為朱洩漏內部招標文件、破壞政府採購案件競爭公平,使人民喪失對公務廉潔性的信賴,兼衡他在案件中居關鍵公務員角色、實際收取回扣金額、戲曲裝修案工程品質評等為甲等,「戲曲裝修案」、「琴房統包案」各量處6年8月、6年徒刑,合併執行7年10月,量刑妥適。
朱瑞皓犯案時擔任年收入150萬元的公職,只為了填補個人資金缺口就收回扣,且自2018年7月擔任傳藝中心副主任後,短短1年多就兩度收受,高院認為不值得同情,沒有再減刑餘地。

朱瑞皓。資料照片/記者林澔一 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