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肝基因公司被查出涉嫌將過期近10年的蛋黃粉,販賣給下游廠商製作成「好欣泉」等28件錠膠狀或粉狀食品,再販售給消費者,獲利將近7000萬元,雄檢偵查後,依詐欺罪將華肝陳姓負責人、鍾姓研發主任等5人起訴。
檢方調查,華肝在2007年研發特定基因體雞蛋,將蛋黃、蛋白分離後,委託雲林縣代工廠生產蛋黃粉,從2007年至2009年間陸續生產,但後來因市場銷售不如預期,蛋黃粉又只能存放1年,華肝卻未依程序銷毀這批已過期的蛋黃粉。
2011年起至2019年間,華肝將這批已過期的蛋黃粉,銷售給下游保健食品廠商,再由廠商製造「甘益壯」、「好欣泉」等28種錠膠狀或粉狀食品,並透過外縣市等下游通路商,再販售給不知情的消費者。
2019年5月,高雄市調查處接獲檢舉,由高雄地檢署指揮搜索華肝公司及相關下游業者,查獲大批成品5435公斤及庫存品45746公斤,並帶回華肝陳姓負責人、鍾姓研發主任、徐姓業務主管及倉管人員等5人。
檢調發現,華肝等人明知道這批蛋黃粉已經過期,卻仍在2011年起至2019年間,將這批過期的蛋黃粉更改製造、保存日期後,出售給下游的生技公司,而利用逾期蛋黃粉製成的成品,銷售地點遍集台北、台中、桃園、宜蘭縣等地。
檢方根據在華肝查扣的出、入貨單據,以及徐男、鍾男等人證詞,發現華肝靠著出售這批逾期的蛋黃粉,至少獲利近7000萬元,不少成品銷售後,已被不知情的消費者吞下肚。
全案偵結後,依詐欺罪將陳姓負責人、鍾姓研發主任等5人起訴。至於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檢方曾將檢體送往社團法人台灣毒物學學會、中華癌症營養暨免疫學會、台灣過敏暨氣喘學會等單位進行驗證,但學會無法提供專業意見,確認逾期蛋黃粉是否對人體有害,因此認證據不足未依食安法起訴。
華肝被檢舉出售過期蛋黃粉,當時檢調會同衛生局查封相關產品。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