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空軍少將、軍備局工程營產處長張大偉疑利用福興營區改建採購案,向得標廠商中華工程索賄4500萬元,實收2800萬元,其中200萬送給王姓中間人。全案一度不起訴,不過新北地檢署掌握關鍵事證,成功將張大偉聲押禁見,今全案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將張等人起訴。
張大偉2016年接任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處長一職,主管國防工程、設施與不動產業務,目前是在職少將。
空軍作戰司令部2017年以「興安專案」辦理「公館營區營舍整建統包工程」採購案,委託國防部軍備局發包,同年由中華工程以約30億元得標,是空軍戰術及防空作戰最高指揮管制機構。
張大偉在採購案公告隔日,暗示建築師孫文郁,去找營造廠合作投標,「他可以幫忙」來暗示索賄。孫便拜訪中工前董座沈華養、前總經理沈慶光,並表示「軍方可以幫忙」,行情為預算總額的一成,約為三千萬。中工認為有獲利空間,因此同意合作。
為使中工能順利投標,張曾與標案承辦人商討提高建物每坪造價約12萬元,後續也護航中工得標並增加獲利。不過,張在中工得標後,又獅子大開口,透過擔任白手套的九億公司負責人董俊褘將索賄金額提高到4500萬元,中工為使標案順利進行,便同意加碼。後續,由董男出面收了2800萬元回扣,其中200萬則轉交給王姓介紹人當作謝酬。
檢方去年偵查期間,張大偉、沈華養、沈慶光、中工會計張世文皆否認犯行,加上董俊褘自白後又翻供,四人被控行收賄罪因證據不足,最後獲處分不起訴;但涉證交法特別背信罪與違反商會法部分另案調查。
不過,檢方從貪汙案中發現,沈華養涉勾結劉姓下包廠商,浮報「興安專案」拆除、土方清運等工程費,浮報款項中飽私囊,今年三月聲押禁見沈華養、張世文獲准。
檢調密集偵辦回扣案一個多月,重新過濾先前貪汙案的監聽帶,結果發現張大偉收賄的「新事實、新證據」,決定重啟偵辦,昨天搜索張大偉住家,並赴國防部調取資料。
檢方後續約談證人,取得關鍵證詞佐證張大偉收賄。不過,偵查時,張大偉不願透露賄款流向,還辯稱將2000多萬的匯款燒了。檢方起訴書怒斥,張身為高階將領,領有國家俸祿,卻利用職務的權勢及機會向廠商索取高額賄款,敗壞官箴,請求法院依公務員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處以最重15年徒刑。
檢方也指出,審酌沈華養、張世文坦承認罪,配合調查揭發張大偉貪污一事,才能查獲其餘共犯,請求法院酌減刑度。

國防部空軍少將、軍備局工程營產處長張大偉。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