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檢察官穿針引線的律師
起訴就斷了財源了
檢察官向幫派索賄 「幫助犯」漏未起訴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2.09.07 06:20 am
前檢察官柯金柱向幫派分子黃如意收賄,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將居中聯繫、付款的男子戴國亦判刑2年;判決書中直指律師金學坪是柯收賄的「幫助犯」,認為檢方漏未起訴。高檢署表示,收到判決後會分案調查。
柯金柱在檢察官任內收賄,一審判刑20年,原本被羈押,宣判當天獲交保;但他在等候交保時突然昏迷,送醫不治。
柯金柱被控在台北地檢署擔任檢察官期間,因警方監聽得知幫派分子黃如意以電話向人討債,柯指揮警方搜索、拘提黃如意到案後,得知黃從事珠寶商生意。
判決指出,柯金柱在黃如意交保後2、3天,就到律師金學坪的事務所,請金聯絡竹聯幫分子戴國亦;三人到金華街附近用餐時,柯金柱當場要求戴國亦告知黃如意「處理一下」、「不處理的話,如果起訴可能要送治平」,索賄160萬元。
戴國亦向黃如意傳話後,黃恐後續有所不測,拿了女友一枚價值百萬、4克拉的彩鑽交給戴國亦,戴隨即聯絡金學坪。判決指出,金學坪基於幫助收賄之意,聯絡柯金柱到他的事務所與戴國亦見面。
三人在金學坪的律師事務所內,戴國亦拿出彩鑽後,柯金柱認為彩鑽容易成為受賄證據,要求以現金支付。戴只好拿去變賣後再將現金60萬元交給柯。
柯金柱在偵辦另一起幫派分子張國光案件時,以同樣手法讓戴國亦居中聯繫、取錢,在金學坪的律師事務所內交賄。
金學坪證稱,柯金柱以前約一周去一次他的事務所,曾請他幫忙聯繫戴國亦,但後來才知道跟黃如意等案件有關。不過,戴國亦在高院供稱他跟柯金柱講話時,金學坪都在場,他還曾要求金學坪制止柯金柱一直要求他傳話。
高院判決指出,金學坪在柯金柱收賄案中,是居間聯絡、提供柯金柱收賄場所的幫助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