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機構以約聘替代正職人力
是自欺欺人的作法
一方面剝削了勞工
一方面又製造了不公平
醫護流動快 公家醫院也一樣
【中央社╱台北26日電】 2011.06.26 10:19 am
醫護人力不足,一向被認為工作最有保障的公立、署立醫院也一樣。專家表示,署立醫院醫護約聘比例超過一半,同工不同酬、流動率高。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署立醫院護理人力嚴重不足,有家署立醫院約聘護理人力竟高達76%,其餘署立醫院平均約聘比例50%,最低的也有40%,護理人力約聘比例高。
滕西華說,最嚴重的問題是同工不同酬、福利也不同,若醫院工作負荷重,薪資低、且就算工作10年也無法升遷,約聘護理人員當然就會離職,流動率就高,署立醫院一向擔任衛生署重要政策執行,如此一來,如何肩負全民照顧責任。
滕西華說,除了約聘問題外,為了符合衛生署規定,有些公立醫院的護理人力,以護理系教授、醫師助理、教授研究助理等名額取代,這些人實際上根本沒有實際參與臨床,也非實質人力,只是掛名。
滕西華說,衛生署應先要求署立醫院、公立醫院降低護理人員約聘比例,完善護理福利、留住人才,暢通升遷管道,公立醫院環境好,私立醫院護理人才就會想要往公立醫院走,私立醫院一旦面臨人才流失的壓力,進而就會想辦法提升更好的福利、工作環境。
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表示,署立醫院約聘狀況,確實嚴重,醫療品質也可能受影響,倒楣的還是病患。
他說,不只護理人力,其他醫事人員也有,因此,過去他曾把署立醫院給醫師的獎勵金,撥出2%到3%給護理人員,「一次一點,一步一步改善,多了醫師也不見得願意接受」。
楊志良無奈的說,不只署立醫院約聘多,衛生署內部也是,員工工作辛苦,薪資卻低,這和政府人力精簡有關,人力精簡,但為了補足人力,只好以約聘取代。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表示,過去公立、署立醫院人員必須透過高普考,合格任用,但逐漸卻發現制度過於僵化,例如做愈久的與新進的薪資相差比例懸殊,當時認為為何醫事等技術人員非要取得公務人員資格,因此,才採取彈性用人方式。
石崇良說,約聘人員也一樣受勞基法保障、有退職金,但不管醫事人員佔的是公務人員職缺或是一般約聘職缺,應該要做到同工同酬,現在被詬病的應是同工不同酬的問題,而這問題要由各輔導單位檢討,例如由醫院作業基金支付,做到讓大家薪資平等。
衛生署醫院管理委員會副執行長江易雄表示,政府預算每年減少,但署立醫院擔負的責任、服務變多,例如過去護理人員要做急性照護等,現在還要有人負責護理之家、呼吸治療照護等工作,但經費、公務人員缺額不夠,只好以約聘人員因應。
至於同工不同酬問題,江易雄坦言,確實存在同工不同酬,確實約聘新進人員比年資深公務員資格者低很多,甚至也比同為新進的公務人員資格者薪資較低,但已經盡量給的比其他同地區的私立醫院高。
對於能否從從醫院的作業基金撥出來給約聘人員,他嘆口氣說,醫院也要生存,只能盡量想辦法爭取,也鼓勵新進員工努力進修考公職,有缺額立刻補上。
楊志良建議,署醫、公立醫院要改善,應從3方面做起,首先是核心醫療不能外包;重新定義醫事人力,有從事實際臨床工作的才能叫做醫事人力;過去年齡問題沒有退場機制,很多老醫師被借去當人力名額,但實際年紀太大,可能無法實際執行醫療行為,因此,應有退場機制,例如以65歲或67歲來劃分,才能讓新進人員有遞補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