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新北市
爭做領頭羊
其他三都不能見賢思齊力爭上游嗎
觀察站/便宜又便利的勞工將成歷史
【聯合晚報╱記者吳志雲/特稿】 2011.06.21 02:56 pm
針對勞基法第84條之一的特殊工作勞工,台北市率先完成相關「工時上限審查標準」,未來38類(60項)工作的工時均有明確、合理且清楚的規範;此一作法,雖令業者(資方)成本增加,但卻更進一步保障這些勞工權益,進而避免過勞死案件不斷發生。
台北市政府這項作法不但保障了特殊行業勞工的「生存權」,也宣告「便宜又便利的勞工 」將成歷史,重新正視勞工應有的價值。
台北市政府在這次完成相關審查標準,主要是規範勞基法所規範的「例外情形」,將這些未受勞基法一般保障勞工的工時上限拉回正軌,避免「責任制」一再遭到濫用。北市勞工局的審查標準是:上述在台北市提供勞務的勞工均適用,非僅規範設籍台北市的勞工。
非但如此,由於目前中央對於上述38類工作,除了對保全業的工時有規範外,其餘均未規定,因此北市率先訂出的工時上限審查標準具有領頭羊的角色,可供各縣市比照或參酌,具有一定程度的指標作用。
未來這些工作的勞資雙方只要在此一標準下,約定工時,並經核備,即不會遭到處罰,等於是將勞基法第84條之一的工作者的工時上限更趨透明化,一切攤在陽光下協商,一清二楚。
過去,台灣勞工因「工作性質」關係或是所謂「責任制」的大帽子下,某些程度下一直遭到剝削,如今在中央法令的授權下,台北市勞工局經與勞、資雙方溝通後,明訂出審查標準,跨出艱鉅的一步 ,這一步雖是地方政府跨出,但卻是影響勞工權益的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