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食足而後知榮辱
地方官不能使人民衣食足
卻要代為主張知榮辱
真是不食人間煙火
一萬元的價值 富人不懂
【聯合報╱謝欣憲/單車店老板(雲縣斗南)】 2011.01.26 02:06 am
筆者開單車店。近日寒夜裡,來了一個舅舅騎著破舊的單車,載著穿著單薄的姪兒,姪女則單獨騎一輛似乎隨時會解體的單車,前來為其購買上學用通勤腳踏車。
經與該女一番「費力的」的溝通,始知父母雙亡,現與弱智的舅舅、弱智的弟弟同住一間破舊的鐵皮屋,每月靠政府的補助生活。當我得知此訊息後,又看到他那麼喜歡那部腳踏車,於是給些優惠與贈品,但看她從信封套(可能是救濟款信封)裡擠出千元鈔票,又需全身找透透尋找百元鈔,當下悲從中來。他弱智的舅舅又說要帶他去買隨身碟做功課,但太貴…
我曾是中年失業的家長,相當重視子女的受教權;他舅舅是屬於社會的弱勢,很難得的是亦不願姪女放棄就學機會。我想幫忙,但能力有限,大陸首善陳光標,他做得到也願意做有何不可。政治人物也好,生活富足的你我也好,我們沒有資格去為窮困人家決定一萬元的價值,這不是尊嚴問題、統獨問題,而是「生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