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願意付出
有人願意接受
兩情相悅
政府應自我檢討
阻撓此事
徒惹人生厭
對岸來台濟貧 地方有權拒絕?
【聯合報╱本報記者林家琛】 2011.01.25 03:09 am
大陸首善陳光標要濟助台灣的低收入戶、弱勢者每戶至少1萬元,某些縣市「明確拒絕」,有些說「不是拒絕,而是放棄」。政府究竟有沒有「拒絕」愛心的權利?是否能夠放棄收受善款、放棄政府須積極照顧弱勢者的義務?
捐款的方式有很多種,有人喜歡用「無名氏」默默行善;有人捐贈車輛、物品一定要舉辦致贈儀式;還有人深怕善行不為人知,想方設法上報公告周知。像陳光標以現鈔堆疊成牆的「裸捐」規模與手法,台灣不曾見,「錢牆」大概只有過去金融機構發生擠兌,為了「證明不會倒」,業者搬來鎮在金融大廳的「金山銀山」才看得到。
手法不一 只要不侮辱人
行善手法容有粗、有細,行善者的品位或許有高下之分,但不論是「無相布施」、沽名釣譽式的善行,還是像陳光標那樣的「錢牆裸捐」,就算是用最粗、最土的手法布施,只要不侮辱人,願意捐款助人的仁人善士,還是強於「窮到只剩下錢」的人。
人權是普世價值,愛心又豈可分國界?愛心無國界正是「台灣窮人那麼多,救都救不完」,慈濟、台灣展望會還要募款幫助台灣之外的窮人,而且獲得那麼多善心者持續捐款的原因。
有人說,大陸窮人救不完,陳光標怎麼還來救助較富有的台灣人?這是富者的想當然耳,殊不知不論在那一個國家,三餐不繼都是同一個苦受。這不就是觀世音會在大陸、印度,也會在富有的台灣、日本聞聲救苦的原因。
企業行善 不關政府尊嚴
有人說,陳光標希望藉由行善,為自家企業來台設立分公司打響知名度,動機不純正,因此應該拒絕。難道我們不該也問問自己,有幾人行善不是為求健康、發財、謀福報?神佛菩薩又何曾拒絕我們藏有自私動機的布施?且台灣的企業可以做公益提升企業形象,為何大陸企業就不能用濟貧的方式來台行銷?
還有人說,要受贈者500人排成長長人龍領鈔票,不符人權、沒尊嚴,何況還跟來一票大陸記者現場採訪報導,可能誤導「台灣窮成這樣」的視聽。如果這種懷疑是對的,為何桃園市長蘇家明在公園發放愛心便當給遊民,更長的人龍不怕大陸駐台記者報導?蘇家明還被讚美是一位有愛心的市長,受人敬愛?莫拉克風災,台灣為何還收受大陸的捐款?
如果不讓窮戶的排隊人龍出現,可以讓政府更有尊嚴,那麼台灣廟宇的冬令救濟、愛心便當是不是都該取消?何況產出那麼多待救濟的人龍,豈不也是執政者該負的責任?
創造幸福 不該放棄機會
為人民創造幸福是政府須積極作為的義務,政府搶善款都來不及,送上門的那可輕言放棄?何況,收受陳光標善款的對象是貧戶、不是政府,政府怎能代受贈戶拒絕?而如何分配有限的善款,從弱勢中找出最需要優先救助者,具公信力之政府更是責無旁貸,若以僧多粥少的理由推卸,恐不是智舉。
當然,如果政府基於政治疑慮等考量而不便出面,又有積極轉介民間機關辦理的善後動作卻不為捐款人同意,政府的可責性就輕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