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長隱瞞
就是縱容霸凌
就是無形的共犯
學生受虐的幫兇
不動手就沒事? 網攻、排擠都是霸凌
2010/12/13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霸凌層出不窮,教育部要訂「校園霸凌防治法」;圖為台中縣國中女學生在廁所掌摑同學,受害人無助遮臉縮在牆邊。 圖/本報資料照片
哪些學生最易被霸凌?長期研究校園霸凌的東華大學教授李明憲說,不只太胖、太醜、太「娘」的學生易受霸凌,太美、太優秀的學生也是常見的霸凌目標;且霸凌不一定涉及暴力,包括網路攻訐、羞辱也是霸凌,「別以為不動手就沒事。」
李明憲說,他到學校處理霸凌事件時,常發現因缺乏相關教育,許多學生對霸凌行為並不自覺,學生常說,「都是因為他很白目,我們才跟他開個玩笑。」而不知道在網路上攻訐造謠、或聯合全班排擠某一同學,就可能構成霸凌要件。
令人驚訝的是,李明憲說,許多表現優秀、完美的學生也會成為霸凌受害者,「某些受歡迎、表現優的學生,常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引發霸凌者對自己不夠格與無能的恐懼,導致霸凌者怒而出手。」
李明憲說,美國數起最後導致受凌者自殺、震撼社會的案件,受害女孩都長相甜美,且與校隊隊長交往,在網路上被攻訐為「淫蕩女」而自戕。
在霸凌事件的處理上,要受凌者轉學、搬家是否公平?李明憲說,他處理過不少個案,有些是因教師縱容、消極不處理,這時換個老師就能奏效;若全班都參與霸凌,因不可能叫全班轉走,有時安排受凌者轉學確是不得已做法。
李明憲也輔導過一個高中個案,有學生在黑板上畫個豬頭,同學們就知道指的是誰,且加以訕笑,但全班經過輔導,還會為原來的受害者慶生,「處理方式需因個案而定,不應全要受害者轉學。」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所長鄭瑞隆指出,一旦發生校園霸凌,校長、老師們多半「對法律陌生,對司法恐懼」,明明應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的案件,也抱著「家醜不外揚」心態隱瞞不報。
教育部早設有校園霸凌專線,但鄭瑞隆也質疑「有多少學生、家長知道?」學校首應加強宣導,引進專業輔導、社工人員,導正學生錯誤認知,才能從根本防治校園霸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