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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部研擬終身監禁 關到死替代死刑
2010/10/16 05:49 瀏覽1,012|回應1推薦0

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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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0.10.16 03:34 am 
 
法務部逐步推動廢除死刑有重大進展,昨天取得共識,將研擬「特殊無期徒刑」,以終身監禁作為死刑替代方案。

推動小組也規畫修改刑法相關規定,比如說讓法官在判無期徒刑時,一併宣告最低應執行刑期須在「廿五年以上、四十年以下」,假釋審查則訂定更明確的標準與制度。

法務部統計資料顯示,我國實務運作上,無期徒刑的受刑人平均服刑十二點八年就出獄,與鄰近國家比較,日本刑法雖規定無期徒刑者執行十年後可准許假釋,但實際平均服刑為廿年,我國審核無期徒刑的假釋顯然過於寬鬆。

法界人士直言,不少法官在審酌判處死刑與無期徒刑之間,對於凶神惡煞之徒,難免覺得一旦判處無期徒刑,很快又可假釋,於是有改判死刑的心理。

據指出,國內歷次對於死刑存廢的調查,都有超過七成民意反對廢死,但如果詢問以終身監禁取代死刑,支持廢死民眾則提高至五成左右。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昨天討論時,都認同以真正的無期徒刑作為死刑的替代方案。

法務部認為,如何讓法官願意盡量選擇無期徒刑替代死刑,並化解民眾對於現行無期徒刑與有期徒刑區隔不明顯的疑慮,有必要讓假釋制度的審查更嚴謹,再犯危險性的評估與假釋委員會的諮詢,都有必要重新檢討。

昨天會中,對於以「特殊無期徒刑」取代死刑,雖有人質疑是否比死刑更不人道,但多數人都認同,這是目前台灣社會民意最能接受取代死刑的替代方案。

法務部官員指出,歐洲很多廢除死刑國家的無期徒刑罪犯,至少都要服刑十五至四十年,我國的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原本為十年,現在已提高到廿五年,但如果要以終身監禁作為死刑替代方案,其他無期徒刑的假釋門檻也要作嚴格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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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止盡的追求
2010/10/16 05:51 推薦0


人民戰士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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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廢死
明天廢終生監禁
所謂人權  人道主義者
總會設定他們追求的目標
但卻總是忘了受害人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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