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日前舉辦經濟論壇,找來國民黨內有意角逐總統大位的大咖與會,引起各界矚目,但馬仍深陷三中案,被列為違反7年以上重罪的證券交易法被告,台北地院審理中,由於當初偵查期間,馬身為卸任總統受限國家機密保護法境管3年規定而未被限制出境,本月20日將期滿3年,據了解,北院合議庭將針對是否有必要限境馬一事進行評估。
卸任總統境管520期滿
據悉,從5月開始至7月為止,北院並無傳喚馬英九的既定庭期,而同案其他被裁定限制出境的被告中,假使之後有人以馬英九未被限境為由作為抗辯,當作聲請解除限境的理由,合議庭經評估後,若認為有需要針對馬是否應限境進行討論,不排除會以安插臨時庭的方式,傳喚馬到庭陳述意見。此外,也不排除合議庭會詢問蒞庭檢方的看法。
台北地檢署去年7月起訴三中等案後,將148宗卷證移審北院,內容曾「提醒」合議庭,指替馬處分黨產的中投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中投前總經理汪海清,以及涉侵占中影股款案的蔡正元妻子洪菱霙等3人,當初被北檢限制出境的強制處分將於同年8月10日解除,北院因此提早於8月3日開庭,研議是否維持張、汪、洪3人的強制處分,最終裁定3人繼續限制出境。
而馬英九受限於國家機密保護法,卸任總統3年內須境管等相關規定,因而在三中案偵審期間,從未被限制出境或通知境管,但就在北檢起訴並將全案移審北院後,洪菱霙的律師就曾當庭質疑,指馬身為同案遭起訴的被告,卻沒被限制出境為由進行抗辯。
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核定國家機密的公務員,離職3年內若須離境,須得到主管機關首長核准。馬身為卸任元首,其在管制期限內若要出國,應向總統府提出申請。而就在2016年6月,馬卸任總統還不到1個月,就曾申請赴香港出席「卓越新聞獎」頒獎典禮,最後被總統府以訪港風險難控管等理由否決。
想看更多新聞嗎?現在用APP看新聞還可以抽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