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世界上,人類雖然有男女之分,卻沒地位高低之分.
還記得小時候聽過一個故事,早期美國有奴隸,而奴隸都是被白人歧視的黑人,白人是主子,黑人是奴隸,不管黑人做什麼,就是會被白人歧視.
也或許再經過這段歷史後,美國就此成為追求自由的國家.
但明明就只是膚色的差別,為什麼受到的待遇不同?
為什麼不能將心比心?如果是自己也會希望被別人歧視嗎?
如果真的要選擇,會選擇自尊還是尊重?
律師幫助人主持公道,雖然可以幫助人,但也可以害死人.
就像鴉片,可以製作成麻醉藥幫助病人暫時停止痛苦,但也卻可以製作成毒品使人飄飄然,但飄到最後卻是一場空.
書中的律師可以不顧自己的自尊和所賺的錢,盡力的幫助需要幫助的人,也許明知道這麼做是愚蠢的,但仍然能忠於自己的理想,對於現代人的我們是多麼不簡單的事!
如果在人生的道路上還能保持有自己的理想、夢想和一點點的想像,或許就可以走得比較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