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三月,吳伯雄在北京說海峽兩岸不是國對國的關係,而是特殊關係,並說兩岸現狀是「一國兩區」;台灣民眾長期在「特殊國對國」、「一邊一國」夢魘下,終於聽到足以轉達中華民國政府官方意思和立場的吳伯雄,公開明確的否定兩岸兩「國」謬論,大家莫不歡欣雀躍!祇不過說兩岸現狀是「一國兩區」,這「區」字聽起來像是附屬行政區的意味,馬總統也因此被人譏為「馬區長」;今海峽兩岸分屬兩個不同政權,分別為兩個不同政權的政治領域,如果說兩岸現狀是「一國兩域」,這「域」字要比「區」字聽起來有自主性些,因為像「國土疆域」,這「域」字就帶有國家主權的象徵;一個政權在其所控制的區域範圍內,有其絕對的自主性,因此一個政權所控制的區域範圍,就是一個政權的「政治領域」!但無論「一國兩區」或「一國兩域」,都忘記外蒙古也是中國領土了,今日兩岸現狀尚可將「一國兩區」改為「一國兩域」,而全中國的現狀,不僅要將「一國兩區」改為「一國三區」,且還要再改為「一國三域」!
吳伯雄說兩岸關係不是國對國的關係,而是特殊關係,那這特殊關係又是什麼關係?吳伯雄的話像是將「特殊國對國」其中的「國對國」否定掉,卻殘存一個不知所云的「特殊」二字;否定「國對國」,大家鼓掌歡呼,可是殘留「特殊」二字究竟是何意義?這樣兩岸不是國對國的關係,豈不是變成「不三不四」的關係了?難道吳伯雄是說兩岸關係是「不三不四」的關係啊?今日現狀,海峽兩岸既分屬兩個不同政權,中華民國政府與北京政權皆今日分裂中國裡的兩個不同政權,割據外蒙古的烏蘭巴托政權也是今日分裂中國裡的一個與中華民國政府和北京政權皆不同的政權;因此兩岸關係當然不是國對國的關係,是政權對政權的關係,台灣與外蒙古間也不是國對國的關係,同樣是政權對政權的關係;中原與外蒙古間也不應該是國對國的關係,可是北京政權和烏蘭巴托政權都將彼此政權對政權的關係當作國對國的關係,口口聲聲「一個中國」的北京政權,自己根本就是「一中一蒙」,哪裡是「一個中國」呢?
兩岸關係既是政權對政權的關係,一個政權的特質,就是每個政權都一定會當自己為一個國家的政府,且分裂國家中任何一個政權都不會將國內其他政權當作政府;所以中華民國政府當然應該堅持自己是中國政府,北京政權和烏蘭巴托政權都祇是政權不是政府!北京政權將自己當作「中國政府」固然合乎分裂國家的常理,但其可以將中華民國政府祇當作政權不當作政府,卻絕不可以硬稱中華民國政府為其「地方政府」,更不該將烏蘭巴托政權當作「另一個國家的政府」!烏蘭巴托政權雖不把自己當作中國政府,但也把自己當作「蒙古國政府」,像烏蘭巴托政權就祇是個局部性政權,不是全國性政權,因為其祇以自己的政治領域為「自己國家」,不是以全國為自己國家;嚴格來說,口口聲聲「一個中國」其實是「一中一蒙」的北京政權,也祇能算是局部性政權,不能算是全國性政權,因為北京政權不把外蒙古當作自己國土,北京政權的「自己國家」也不是全中國;如此說來,中華民國政府、北京政權、烏蘭巴托政權,這三個政權中,祇有中華民國政府是唯一真正的全國性政權,那些叛國賊要把三個政權中唯一真正的全國性政權的中華民國政府縮水成「台灣國政府」的局部性政權,這怎麼可以?
凡政權既都以自己為一個國家的政府,分裂國家中任何政權都不會將國內其他政權當作政府,祇有局部性政權除外;那一個分裂國家中,其全國性政權對全國性政權的關係,就必定會形成「一個國家各自表述」的狀態;古時劉邦和項羽之爭,劉邦以自己的政權為中國政府,項羽的政權不是政府,項羽也以自己的政權為中國政府,認為劉邦的政權不是政府,那時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其他國家分裂也是一樣,古羅馬帝國曾經兩次分裂,第一次是屋大維和安東尼的分裂,屋大維以自己的政權為羅馬政府,安東尼的政權不是政府,安東尼以自己的政權為羅馬政府,屋大維的政權不是政府;羅馬帝國第二次分裂是君士坦丁與李希留的分裂,君士坦丁以自己的政權為羅馬政府,李希留的政權不是政府,李希留以自己的政權為羅馬政府,君士坦丁的政權不是政府;這兩次羅馬帝國的分裂,也都形成「一個羅馬各自表述」;還有日本南北朝時代,南朝天皇以自己的政權為日本政府,北朝天皇的政權不是政府,北朝天皇也以自己的政權為日本政府,同樣不把南朝天皇的政權當作政府,那時的日本也是「一個日本各自表述」。
觀乎古今中外,任何國家分裂,中國分裂就形成「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羅馬帝國分裂就形成「一個羅馬各自表述」,日本分裂就形成「一個日本各自表述」;這就是因為一個分裂國家中,局部性政權除外,凡全國性政權,政權對政權的關係必定就是「一個國家各自表述」!一個政權若不以全國的政府自居,怎能叫做全國性政權?自己既是全國的政府,國內其他政權雖都是政權,但當然都不是政府了!今日海峽兩岸,自民國38年以後至今,就始終都是這「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政權對政權的關係,「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並不是九二共識「規定」出來的,九二共識祇是將本來就如此的兩岸敵對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轉變成兩岸和平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過去兩岸敵對時代,我方當然堅持中華民國政府是全中國的政府,這個不必說,但當時就將北京政權當作不同政權,當時稱北京政權是叛亂集團,也稱北京政權是偽政權;現在兩岸和平了,還是仍應堅持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政府,北京政權也仍然是不同政權,祇不過因為兩岸和平,就不再將北京不同政權當作叛亂集團罷了。
所以說,共營當然可以將其北京政權當作「中國政府」,但絕不可以硬稱中華民國政府是其「地方政府」,亦祇可視中華民國政府為不同政權;兩岸和平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就是我方堅持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政府,北京政權是不同政權,共營以其北京政權為「中國政府」,視中華民國政府為不同政權;這就是兩岸和平下的兩岸政權對政權的關係,這種政權對政權的關係也可說是各自表述哪個政權是中國政府的中國政府對不同政權的關係,凡分裂國家全國性政權間,其政權對政權的關係也都必定是各自表述哪個政權是國家政府的國家政府對不同政權的關係;日本南北朝時代,南朝天皇政權與北朝天皇政權間,其政權對政權的關係,當然也是各自表述哪個政權是日本政府的日本政府對不同政權的關係,祇不過當時南北兩個天皇的政權,始終都沒出現彼此和平的政權對政權的關係。
長久以來,我方都聲稱九二共識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共營提到九二共識都祇肯說「一個中國」,不肯說「各自表述」,因此九二共識的「一個中國」到底有沒有「各自表述」就產生了疑問和爭議,可是共營雖不肯說「各自表述」,但從未公開否定九二共識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海協會前會長陳雲林第一次來台,海基會前董事長江丙坤當著陳雲林的面稱馬總統為「總統」,陳雲林並沒吭聲,後來馬總統詔見陳雲林,陳雲林祇稱馬總統為「您」,而連習會、吳習會,連戰和吳伯雄都祇稱習近平為「老朋友」,共營和習近平也都沒有反對這種稱呼,這已明顯可見兩岸關係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關係!去年12月間,共營國台辦副主任孫亞夫來台期間,且公開表示「求一個中國之同,存對一個中國政治涵義認知之異」,這可算是共營已贊同「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了;今年二月底的連習會,連戰更與共營最高領導人習近平共同提出「求一中架構之同,存一中涵義之異」的說法,連共營最高領導人都贊同「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了,那還有什麼疑問?祇可惜不爭氣的吳伯雄,去年在北京,「兩岸不是國對國」的說法,贏得大家喝采,今年吳習會,非但沒將他所說的「特殊關係」再解釋清楚,且還將連習會的「求一中架構之同,存一中涵義之異」之可貴結論丟棄一旁,不再作進一步的討論,祇說些七主張、四堅持的廢話,甚至還「一個中國框架」對「一個中國架構」,惹人懷疑是不是祇要「一個中國」,不要「各自表述」,祇要「求一中架構之同」,不要「存一中涵義之異」了?實在令人失望和厭惡!
就看看九二共識的相關文件吧!民國81年8月1日,我方國統會的「一個中國」決議文為:
「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中共當局認為一個中國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來統一後,台灣將成為其管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台方則認為一個中國應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但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台澎金馬。台灣固為中國之一部分,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分。」
同年10月我方海基會與共營海協會舉行香港會談,雙方達成「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由於舉行香港會談的民國81年是西元的1992年,所以這項共識,後來被稱為九二共識;看起來這項共識祇有「一個中國」沒有「各自表述」,一些膚淺之人就一知半解的否定「各自表述」,殊不知會談中對「一個中國」的涵義,並沒獲得一致的解讀,雙方也就容許「一個中國」涵義各作不同解讀;香港會談後一個月的11月3日,海基會發表新聞稿並致函海協會稱:
「對一個中國原則應有所表述,我方將根據『國家統一綱領』和國家統一委員會本年八月一日對於『一個中國』涵義所作決議,加以表達。」
結果海協會同意將海基會這則致函作為彼此間的共識,那海基會致函中所提到的國統會「一個中國」決議文,就陳述在前,是不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決議文?海協會既贊同以我方國統會「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決議文作為雙方共識,那還能說九二共識不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嗎?
九二共識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既已無疑問,尤其連習會作成「求一中架構之同,存一中涵義之異」的結論,兩岸關係更無疑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關係;分裂國家中,政權對政權的關係,本來就是「一個國家各自表述」的關係,是各自表述哪個政權是國家政府的國家政府對不同政權的關係;不僅中國分裂如此,羅馬帝國分裂、日本分裂也都是如此,羅馬帝國分裂既形成「一個羅馬各自表述」,日本分裂也形成「一個日本各自表述」,那中國分裂,無論九二共識內容為何,「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情勢皆不容改變,因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是分裂國家的常理,這常理並不是由九二共識「規定」出來的,所以九二共識也不能否定「一個中國各自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