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大律師志偉先生鈞鑒︰
久未聯繫,先生負責與本人共同具名申請之"風力發電之電子招牌及道路交通號誌"專利,忽焉近三年,不知進度如何,幾通簡訊與來電,均語焉不詳,望函到一週內書面明確告知詳情,否則定當依法追究民刑事責任,勿以本人體弱多病視為好欺。
王為仁敬上100.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