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聯盟推動司法改造的第二步
票選「七十七年度全國各級法院、檢察署『糊塗司法官』(含推事、檢察官)排行榜」活動
一、 前言:
我國司法人員望之道貌岸然,言談不離仁義,文章充塞正氣,儼然萬世之師表,公僕之模範。然而民間街談巷議,莫不指稱司法風氣敗壞,貪贓枉法無所不至,真豬狗不如。我們消費聯盟則認為司法界或許絕大多數似乎玩法弄權、知法犯法,然而衡其本心,或許並無此意。因為司法人員不過血肉之軀,並非具大智慧、超能力的古聖先賢。因此,或許懸樑刺股、熬夜攻書,昏亂了他們的頭腦;或許私事繁冗、公務龐雜,混亂了他們的思路;或許權勢逼人、豋龍有望,擾亂了他們的心智;或許靡靡美色、閃閃金錢,迷亂了他們的靈魂。總之,他們糊塗了,他們做了錯誤的判定。他們使無辜者含冤負屈,有罪者僥倖逃刑。他們使整個司法體系不受尊重、不受信任,進而面臨崩潰的邊緣。所以,我們希望藉著此次長期持續的「糊塗司法官」票選活動,不斷提醒司法人員應該勤慎奉公,服務百姓。避免因做糊塗人,行糊塗事,而使司法受累,國家受害也。
二、 辦法:
(一)、投票資格:
凡訴訟案件之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無論官司勝負, 均具有投票資格。
(二)、票選對象:
1、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等之民、刑事推事。
2、地方法院檢察處、高等法院檢察處、最高法院檢察署等之檢察官。
(三)、投票方法:
將判決書或處分書影本當事人欄部分蓋章,認為糊塗的司法官名字上再蓋一章(若司法官不只一位,可蓋數章),以雙掛號寄40603台中市北屯區東山路一段367號王為仁收。一個人、一件案、某一審級、每一判決,只可投一次,請勿重複,以免增加統計上的困擾。
(四)、投票期限:
七十七年度者,自即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以郵戳為憑,請勿逾期。
七十八年度以後者,自該年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均可投票。
(五)、發佈日期:
七十七年度「糊塗司法官」排行榜於七十八年元月十一日司法節時公告週知,同時借助獨立、公正之傳播媒體發佈新聞,宣告大眾。
七十八年度以後者,於次月五日公告月排行榜,於次年元月十一日公告年排行榜。
(六)、公告內容:各級法院推、檢人員分門別類排列。
推事及檢察官各依得票數之多寡順序排列,得票數若低於五票時,可暫不列入榜單之內。至於長期連續入榜者,雖票數不多亦另行介紹。
(七)、愛的鼓勵:
1、年度前三名各贈「最糊塗」紀念狀乙紙,漿糊乙打。
2、年度第四至十名各贈「大糊塗」紀念狀乙紙,漿糊半打。
3、年度第十一至三十名各贈「小糊塗」紀念狀乙紙,漿糊乙盒。
4、其他榜上有名者各贈「糊塗」紀念狀乙紙。
三、後語:
我們不夠資格去教育司法官,我們更不夠資格去制裁司法官。在以前,我們受到不公平的判決,我們只能頓足捶胸,或者嚎啕大哭。但是現在,我們可以藉著「糊塗司法官」的票選活動,或者略紓胸中悶氣,或者竟可略收司法風氣改革之效。因此,為了我們和我們的孩子不要再受到糊塗司法官的逼害,請鼓起勇氣趕快寄出我們神聖的一票吧!
消費聯盟 總召集人 王為仁 七十七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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