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星唐少萱誣告馬幼興性侵 判1年緩刑2年
2017-09-06 16:57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本土劇男星馬幼興遭女星唐少萱指控性侵,經彰化地檢署調查,唐女涉嫌栽贓,依誣告罪嫌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時,唐少萱坦承誣告案情,並向檢察官聲請認罪協商;彰化地方法院近日依協商內容,判處唐少萱有期徒刑1年,並宣告緩刑2年,唐女並應履行雙方在法院的調解,賠償200萬給馬幼興。
馬幼興(40歲)與唐少萱(26歲)去年7月在彰化拍攝「戲說台灣」單元劇中飾演夫妻,私下也交往,孰知唐少萱卻劈腿劇中另一陳姓演員,為避免東窗事發,唐女竟謊稱遭馬幼興強脫衣服性侵,還被破處,泣訴「很髒很想死」,但調查結果發現,唐女滿嘴謊言,馬沉冤得雪獲不起訴處分,並對唐女反控誣告,今年4月唐女被起訴。
馬幼興曾為此哭訴,長達一年沒收入,老婆不諒解,連小女兒在校都被指指點點,讓他無顏面對大家,甚至想尋短。
唐少萱遭訴後認罪,並願意賠償200萬給馬幼興。法官審酌,依協商內容,判處唐少萱有期徒刑1年,並宣告緩刑2年,唐女並應履行雙方在法院的調解,賠償200萬給馬幼興。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85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