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馬英九大姐馬以南任職中化期間,涉違反利益迴避參與台北市立醫院採購案,遭法務部裁罰。經中化二度訴願,法務部改罰中化新台幣4061萬餘元,與原罰鍰差距近200萬元。
總統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期間,馬以南任職中國化學公司副總經理,依照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中化公司不得與市府買賣交易,但中化及子公司中化裕民卻接連得標台北市立醫院藥品採購,法務部因此在去年10月間裁罰中化新台幣4246萬餘元,中化裕民公司5836萬餘元。
中化公司不服裁罰,二度提起訴願。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認為中化裕民部分裁罰無誤,將訴願駁回;中化公司裁罰部分,行政院則認為交易金額計算有誤,法務部因而將原處分撤銷重新計算。
法務部檢視相關原始憑證後,認為部分交易時間點不應列入裁罰計算,重新審議後,今天表示將中化公司裁罰4061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