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國土千坪 全家涉案 劉政鴻弟 神秘地庫被抄
【綜合報導】苗栗縣長劉政鴻的胞弟劉政池,以三百萬元低價在台北陽明山買地蓋「溫泉別墅七七行館」後,竊佔一千兩百多坪國有地當「後花園」,更開挖一百八十一坪的大型「地庫」,欲將行館以七點七億元出售。檢調昨搜索約談劉政池一家五口,並開挖神秘「地庫」。劉的女兒劉冠廷、劉冠余被依竊佔國有地等罪,分以一百萬、兩百萬元交保,劉政池的妻子飭回,劉仍漏夜偵訊中。
檢調昨動員近百人、兵分多路搜索約談劉政池家族成員,約談對象包括劉政池及其姊姊、妹妹、妻子、兩女一子,以及土地代書、營造商、建築師等共十五人。
罕見的是,檢調為了證實劉政池竊佔國有地地下空間,昨上午十時會同陽明山管理處等單位人員,在七七行館前草坪「動土」,承辦檢察官吳宗憲開挖前為確認地庫位置,特地以金屬探測器確認地下確有鋼筋,才由工人開怪手開挖。
十二貨櫃併排埋地
厚約五十公分的草坪泥土被挖開後,下面是厚約二十公分的鋼筋水泥,工人敲破一個長寬一公尺的洞,辦案人員進到地庫,發現裡面是以十二個大貨櫃併排打通的長方形空間,長約三十公尺、寬約十六公尺,地面潮濕積水、一片漆黑,角落有一個狹窄通道通往七七行館主建築,但盡頭是一面牆。
辦案人員懷疑牆對面就是行館,因此繞到行館內,在牆壁敲開直徑約一公尺的圓洞,打燈一照,對面果然是先前發現的通道,證實劉政池不但竊佔地面上一千二百多坪國有地,還竊佔地下一百八十一坪空間。搜索結束後,媒體進入地庫,有人低聲說:「好像在盜墓!」檢調研判,該地庫應是要建成停車場,原設有車道,案發後已掩埋。
檢調查出,劉政池竊佔陽明山泉源路國有地原為礦區,十五年前劉透過中郵通公司取得一間舊廠房,一九九九年劉政池以女兒登記負責人的九冠開發公司名義,向土地所有者國有財產局(已改制為國產署)承租,再變更地目,向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申請拆廠房改建成雙併別墅。
恐有公務員涉包庇
事後劉政池以承租戶優先購買土地理由,疑僅花費三百多萬元,就取得廠房所在上千坪國有地,事後卻以土地向當時的農民銀行(現已併入合作金庫)申貸高達八千五百萬元,沒多久就拒繳本息,農銀疑未積極追討,放任放款變呆帳,再以一、兩折低價拋售不良債權,不料土地所有權最後竟回流劉政池手中。檢調懷疑其中涉利益輸送,將追究銀行高層及劉政池背信等罪責。
檢調並發現,劉政池不但大興土木建豪華別墅,近年還蠶食鯨吞周遭上千坪國有地,且大面積開挖地道,直到媒體、議員接獲居民檢舉上門質疑,劉政池見犯行曝光,才放棄開發。但劉擅挖地庫時有一萬立方米土石,搬運時為何沒被發現,其中是否有公務員包庇涉及貪污罪嫌?以及劉政池當年的土地承購權是否有問題?將是追查重點。
劉政池昨在偵訊時辯稱取得土地、貸款、變更地目、興建別墅等一切合法,至於開挖地庫及開墾國有地則推稱「那不關我的事,我不知情。」劉的長女劉冠廷(三十六歲)、次女劉冠余(三十二歲)供稱:「當時年紀小,都是父親拿文件給我們簽,不清楚過程。」劉妻稱:「沒經手也不記得過程。」
劉政鴻:我沒去過
劉政池的次女劉冠余嫁給知名環保音樂家馬修連恩,她昨深夜發聲明:「地庫絕對不是劉家人開挖的,也從未使用,地面草坪則是依政府政策合法租用、綠美化。」辦案人員痛斥,馬修連恩提倡環保,沒想到妻子與岳父竟破壞水土保持。
劉政鴻昨低調說:「尊重司法調查,盼檢調單位勿枉勿縱。」並指沒去過弟弟的別墅;先前踢爆此案的北市議員何志偉表示,陽管處、國產署涉包庇,應徹查官員瀆職。
被佔用土地的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昨稱「偵辦中無法回應」,陽管處課長張順發說,私地才可蓋地下室,而劉宅涉擅挖國有地使用,依《國家公園法》等最重可罰三十萬六千元。專營陽明山物件的大師房屋指出,兩年前劉宅曾張貼要銷售,近況不明。
另查農銀貸款舞弊
至於全案疑另涉貸款及不良債權舞弊,金管會銀行局指會配合調查。二○○六年購併農銀的合庫銀表示,細節不詳無法置評;據了解,合庫銀已無法稽查到相關資料。
劉宅涉竊佔國有地暗設「地庫」,引發網友議論,有網友引用周星馳的電影台詞KUSO:「一定要是放山西布政司那五千兩白銀啊!」也有人說:「應該是黑魔法物品,哈利波特這樣演的。」
劉政池 61歲
◎婚姻:妻簡萱,長女劉冠廷、次女劉冠余(丈夫是音樂家馬修連恩)、子劉冠延
◎手足:兄劉政鴻(苗栗縣長),姊劉婉梅、妹劉子瑩等7人
◎經歷:
.美國EVERGREEN土地開發公司創辦人
.蕙新企業董事長
.台灣郵政董事,曾與郵政總局合作成立中華第一商城
.苗栗「大衛營國際休閒度假中心」
◎爭議:
.為將苗栗後龍山區萬坪土地開發成民宿,請縣府替他將民宿入口前的道路拓寬,引發佔地、圖利質疑
.因批評台灣郵政金援陽信銀行100億元,其中65億元無法還款,遭撤換台灣郵政董事職務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劉政池涉案情節及罪名
★《刑法》竊佔罪 5年以下徒刑
竊佔陽明山國有土地,地上面積約1200坪,地下181坪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5年以下徒刑
佔用國有地鋪設草坪、水泥步道並砍樹挖地庫
★《水土保持法》 5年以下徒刑
佔用國有地鋪設草坪等導致水土流失,或毀損水土保持維護設施
★《刑法》背信罪 5年以下徒刑
以低價土地向農銀貸款8500萬元,不久拒繳本息,農銀疑未積極追討,反低價拋售不良債權,土地回流劉政池手中,疑涉利益輸送
註:國有財產署及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被控放任劉政池竊佔國土等犯行,檢調將另追究公務員涉包庇瀆職弊端,另查農銀是否利益輸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