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難免會有外人路過的,順便進來看看,我們也會幹這種事的‧
往往東逛西逛,順便推薦一下文章,有緣,就交個朋友,
記憶中,看過這位“冤“,大概一兩次吧?
今天特地找他,又沒找到,我滿好奇?他冤什麼呢?
我們這一群歐巴桑,還能引起別人的興趣,也滿好笑的!
那位龍女,我最近刪了她兩三個廣告,
因為她的廣告,佔我們的頭版,又過於花俏,
弄了很多紅燈籠紅花!,很俗氣!
“冤” 最多只是點了一個推薦文章,可能他是捧場的心態吧!
冤家,宜解不宜結,我和他,是無冤也無仇的,絕對可以和平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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