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與大陸配偶來到台灣後,政府單位就已經有列管對其做家庭生活適應輔導工作,並安排有系列的生活適應輔導課程,尤其家庭衝突暴力案件更有第一線社工員接手做長期追蹤輔導個案。本人有幸也參與公益團體推動此區塊工作的輔導課程教學,也經由上課情形,發覺出癥結答案;最嚴重的是「婆媳衝突」問題。
有不少人,多半是嫁入社經地位不高及傳統守舊的家庭,賦予家庭首重任務,就是傳宗接代。婚姻家庭以侍奉公婆,服侍丈夫,料理家事,照顧小孩等佣人身分對照,讓當事人完全不能感受到被真誠對待。另一半先生,在家庭中又不能善盡婆媳之間的溝通橋梁,放任婆媳衝突事件一再重演。另有一些人,為家庭付出辛勞五、六年時間,能歸化取得我國籍身分,竟然受到公婆的阻攔,不能以嫁出去的女兒同理心看待,同等接納與包容,怕外籍媳婦拿到身分證,不再依存家庭共同生活,脫離家庭掌控等不尊重人權的問題。致使,婚姻關係家庭經營長期處在不融洽的地步,家庭成員積怨許久,衍生出家庭言行暴力不斷發生,間接影響孩子產生偏差行為,才透過社福單位轉介輔導。另外有些個案家庭的長輩們,抱持「家醜不可外揚」的消極態度,更屢次拒絕社工人員的輔導訪視。常見新聞報導一樁樁外籍媳婦毒害公婆事件,雖然被視為單一個案,但是事出必有因果,社會外界能將心比心看待此事嗎?不能只發出負面的撻伐聲,宣洩情緒後,事後又忘了防範未然層出不窮的類似案件會再發生呢?
因此,呼籲政府與民間公益團體相互配合,除了賡續合作處理案件機制及加強做好關懷輔導工作外,當務之急,今後更應增編社工人員的額度,以利輔助工作推展不足的地方,並立法推動「外籍婚姻家庭再教育」規定,如此,才能保障「新住民」建立幸福和諧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