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柚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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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9)

立華奏

小莉沙拉
秋聲
反馬天經地義
馬可仕很無恥
傌偀仇
吐嘈王
早早安(顏俊家)

本文因「誹謗、威脅、攻擊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已由 柚綠(benson797) 於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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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把執政無能的結果推諉給基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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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繽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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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三餅太不負責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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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黨又再炒三丙老議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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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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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該滾蛋的馬與馬黨的三丙條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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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出大問題的都是政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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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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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要小公務員來擔責任

林益世被爆索賄 馬促釐清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71891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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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官的水準高出政務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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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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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台灣的困境是:

政務官的水準太低,決策品質太差

但是卻拿基層公務員開刀,根本方向就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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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趴都可以繼續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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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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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務員三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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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官沒有三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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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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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boxer

人民請多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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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與政務官的三丙條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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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馬天經地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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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boxer

總統與政務官的三丙條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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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調過低的應該也要比照辦理比較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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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x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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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反馬天經地義

不能只會拿基層公務員開刀

很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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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三丙急轉彎!走人機率近於零 馬英九改革宣告破功(2010/03/24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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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馬天經地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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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考績法的3趴丙等爭議,秘書長林水吉閃電請辭獲准。圖為考試院長關中。

記者王宗銘/綜合報導

考試院銓敘部完成考績法修法,丙等比率則訂為3%,每三年檢討一次,拿過三次丙等的公務員就得被資遣或依規定退休,引發公務員反彈,行政院也質疑齊頭式平等有爭議,馬英九總統也對此保留。原先堅持立場的銓敘部長張哲琛24日改口說,將改採「功過相抵」,「一次優等」或「連續三年甲等」就可以抵一個丙,10年內若累積3個丙,而沒有後功抵銷先前丙等記錄,就要被資遣或退休。

銓敘部2日公佈考績法修法草案,新增優等上限5%,甲等及優等總量管制則為65%,較過去甲等75%降低十個百分點,而丙等比率則訂為3%,每三年檢討一次,拿過三次丙等的公務員就得被資遣或依規定退休。考試院預定25日舉行院會審查通過後,再送立法院審議。

張哲琛24日上午受訪時指出,功過相抵的概念,考試院長關中也同意,畢竟,考績法修訂意旨是要鼓勵公務員,不過,功過相抵必須要有時程,銓敘部希望訂在10年內。

銓敘部指出,功過相抵概念是希望鼓勵公務員,與先前立法意旨一致,考績法改革不是為淘汰而淘汰,這樣的修正沒有什麼轉彎或從寬的問題;至於訂定10年期限是依大法官583號解釋,行政懲處追究期眼最長為10年。至於外界有疑義的丙等下限3%標準部分,銓敘部說,這部分尊重考試院及立法院審查決議。

銓敘部24日的說法,形同政策大轉彎,公務員擔憂的吃三丙走人機率將幾近於零,馬總統所強調的改革,也因為擔心公務員鐵票流失而宣告破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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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為什麼可以當中華民國公務員?
    回應給: 馬屁(marsDp) 推薦1


馬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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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反馬天經地義

而且還是一個下賤的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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