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兩張是17號的,16號我就已經看到他在線上聊天想要最新的寶物之類,
甚至還在沒刪除我名單之前故意打說各位 我不玩了 要賣掉了 這之類的話,
結果刪除我之後別人說再也沒看到你說過要賣帳號這種話,
只有跟別人聊天還有想要一些1/11號更新的希有新物品的話而已,
只是我不想拍照,想說我看到就好,但是你17號這樣,讓我真懷疑你在警局說的,
還有你媽媽跟我說的,到底是否真的會照你們跟我說的這樣做?
想賣帳號的人了...卻還單樣單樣的在遊戲中以遊戲幣賣出東西,
單樣單樣的把價值300元甚至1000多元台幣的東西以廣播說要賣出,
我能理解你可能想賺回來,畢竟賣帳號比較不划算,但是以遊戲幣賣出,
還在線上遊晃,那請問媽媽當初在警局跟我說不會再讓你玩電腦了 是...?
想到最後真的很懶的去猜測!到底是否有知道錯了?為何能掛你媽媽電話?
到底要怎麼樣才能真的讓你去做出對這社會大眾有意義的事情並且能好好教育你?
我什麼都不懂 也只能什麼都上來請教各位版友 懇請建議!
以上文中提到說
1.要勞動服務 但是沒人看著她做 要他自己賺錢償還 但是誰知道是誰來還?
所以我到底應該如何在附加條件上執行這些動作?
更或者是這些方式其實根本就是不可行的,只是我們自己在想而已,
那有沒有大大能想出更好的方式?
2.如果我要附加除了金額的條件的話我該如何寫?
假設以上勞動服務or自己賺錢償還可行的話我該怎書寫?
3.合解書立書方式17號我已經有請教一位大大了,大致上我大概都了解了,
由於大大是說和解書上面最好要有對方的身份證、簽名、手印、印章與我方的這四樣,
並且印出三份一份甲方我 一份乙方對方 一份警局
那請問此篇有大大說我千萬不能先簽名,但是17號請教的大大是說雙方簽了名之後
雙方保管 並且在之後的偵查庭傳喚我去當證人的時候檢察官會問是否和解?
是否有帶和解書 我再交上去給檢察官看,檢察官認為可以的話 和解書就具有法律效力,
問題來了 一方要我千萬先不要簽名 一方要我簽好以後再給檢察官看,
那請問我該先簽還是不該先簽呢???
以上3點有大大願意幫忙的話很感激,沒有的話也沒關係提出其他意見也OK,
好或不好的我都接受,畢竟我只單純想要發問問題而已。
還是要再說一次 要是有讓各位不舒服的地方請暫時先別激動 並且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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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新增
18號PO了以上那篇上來,讓我想到了其實網路講求的就是''有圖有真相''
所以我這篇還是一樣有PO了一些圖片僅供各位參考看看。
18號當天朋友說看到他下午就已經在線上閒晃了,並且看到他在頻道聊了這些,
以下
我只能說,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想法都已經PO在18號那篇了,此張無言以對。
再來
以下
你在16號當天就打這個自介了,甚至可能是16號以前就這樣打了?何時打這也不重要。
只是我真的認為你給我的感覺超像在唬爛我一樣!
根本是第二次把我當白癡耍的感覺,承上篇所說的你既然跟我說要賣了,
還沒轉手賣給別人甚至也不是別人上妳的帳號,你卻要這樣打用這樣第二層的方式
偽裝你自己賣掉帳號了?
第一層你用了在頻道故意打''各位 我已經不玩了''類似這種話來偽裝你自己,
其實老實說,你根本不用這樣做,因為你在頻道這樣打給我看,在自介這樣打給我看,
根本騙不過我,你今天當我第一天才剛加入那款遊戲嗎?
我可以知道感覺的出來你的用意在哪裡好嗎?
再來
以下
第1句在收的東西就是你當初說會給我的物品,你有可惜到吃了卻不能賣台幣,
那你有沒有可惜到本來可以賣''1000''台幣
但卻因為被我抓到了而卻要賠償歸還給我而感到可惜''沒賺到''呢?
我想應該是有,畢竟妳都那樣跟你媽媽說話了,甚至還掛她電話,
我實在感覺不出來媽媽要你把自己當初本來就先跟我說好的事情,
並且合於情理的歸還給我不讓你賣給對方有哪裡不對,能讓你回去這樣跟妳媽媽抱怨?
其實你原本要賣給誰最後在16號當天晚上我也已經知道了,
只是我實在不懂現在是你做錯事情,你回去以後還能這樣回你媽媽話並且在線上感覺
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跟我擦身而過的過去並且自在的玩,跟朋友的聊天,
的確我是不能限制你能不能玩線上遊戲,我也不想管妳這件事情之後你要不要再繼續玩,
只是明明是你和你媽媽現場這樣跟我說的,還說你現在高中想轉建教班,
所以不想在玩遊戲了想賣掉,一個說回去後我不會再讓她玩電腦,
一個說也想好好認真讀書了 不想在玩遊戲了 想賣掉帳號,你們兩個現在是 - -
沒有要做到就不要在現場說出這種話,到底明不明白被耍的感覺?
OK 再來
以下這張是他晚上上線最後在全頻說的話
這張意思是說他不玩了
這實在太扯了!
我想,想必你應該有看到或得知我在場外PO這篇文章吧?
而且看到的時間可能還是晚間的時候
不然你不可能18號之前還悠然自在的玩,18號當晚馬上說要封?18號下午還沒事的樣子。
其實你有看到也好,沒看到也沒差,更或者是你朋友看到通知你的,這都不重要,
有看到的話我只想跟你說一句''我想對你撤銷和解''並且請你朋友幫我轉告一下
沒看到的話我也會打電話通知你媽媽並且說''抱歉 我想撤銷對你女兒的和解''
你們的誠意原來只是讓我感覺我只是第二次再度被耍的白痴而已,
就像幾位大大說的,反正媽媽都希望讓法官來替他交他女兒了,
我何不成全這位媽媽的願望呢?
這位媽媽我相信他自己也不是笨蛋,
聽到10萬這個數字他一定也有感覺我這小女生怎這麼''獅子大開口''趁火打劫,
他自己是當會計的,吃過的鹽絕對比我還多,他會如何看待我開出這條件我都無所謂,
他自己也坦承他信用卡曾經被盜刷過,所以明白我受害的心情,
雖然他口口聲聲說我提報案的這個想法很好非常好,也認為我和我妹很懂事不像她女兒,
但是這又代表什麼?只是敷衍我而已吧我覺得!
對!媽媽是很有誠意要跟我和解!
但是講的跟做的是兩回事,我不太想去相信什麼媽媽在上班沒辦法看到女兒私下偷玩電腦
這回事,如果真有心真想徹底不讓她玩的話,馬上停掉網路或電腦收起來都可以,
但是卻還是看到他在線上的蹤跡,的確,他封遊戲以後我也看不到它還會上網看電腦嗎,
甚至於是跟我說他要查作業資料等等...
因為媽媽...當初在警局是你自己跟我說''我也不會再讓她玩電腦了''
我只以這句來講就好,其他我不管他。
另外很抱歉,我這優柔寡斷的濫好人還以為對方會悔改的個性是錯的,
早該在16號那天就堅持提告的,真的,在現場跟他們說這麼多做什麼,
說這麼多回來以後還要自己替妳女兒想要怎樣才能讓她學到教訓,
要怎樣才能讓他自己體會賺錢辛苦,要怎樣才能讓他做對社會有小小貢獻的事情,
好像什麼都是我在想我在擔心
你卻在電話中跟我說丟一句你跟妳女兒說的''媽媽 救不了你了 就讓法官來替媽媽交你吧''
這句而已。
我真的是白痴啊,想這麼多關我什麼事情啊...
該擔心的人不擔心,不該擔心的人卻在擔心煩惱到處詢問該怎麼調解,該怎麼立書方式,
所以我不在想這個問題了,這問題就交給專業的偵查庭檢察官去煩惱吧,
真的對各位很抱歉,我這個性一下和解一下又要撤銷和解的,
能接受我想撤銷和解並且了解以下我問題的麻煩幫助我ㄧ下
1.由於寶物我已經在16號拿到了(那份對話就是跟他當時交易邊聊天的紀錄)
因為那是屬於吃了就是人物的 無法再從人物身上拿下來的寶物,
(屬於卷的方式 吃了卷就消失的東西)
但是我想撤銷和解,我又已經跟對方拿回這個當初本來就要跟我交易的寶物,
這樣我還可以撤銷嗎??因為我無法歸還給對方了= =想歸還也歸還不了
(更新 此3題取消發問)
由於我已經打電話去法律諮詢處問過第1題了
所以是否能再提告答案是不能
因為我之後已經跟他拿了寶物,已經不夠成詐欺了,再提告檢察官也不會起訴,
不能的話就沒關係了,這女孩以後要好要壞他自己的事情,自己的路由他自己選,
媽媽不想管,我沒必要想這麼多,我的損失已拿回來就夠了,
至於金額方面我不會第二次開口要求,他們那方說多少就是多少,
雖然金額不是我最大的重點,但是我想我拿我該拿的應該合情合理,
沒理由說我給過機會了對方不鳥我,而我報警了卻連加倍的補償都沒拿到,
所以後續各位要如何解讀我愛錢不愛錢貪心不貪心都OK^^
最後,可能更新個最後1-2次我就不會再上場外
最後一次的更新可能就是呈上調解書圖片給各位看,
此篇我的發問已經結束,讓各位覺得看到''爛戲''抱歉了,
我起初不是要來給各位看戲的用意,
所以我不會在後續多做解釋 越描越黑,直接呈上結局作為結尾。
最後我想到有大大提到是否有那些質疑的人需要道歉,
其實我想跟那位大大說這根本沒什麼好道歉,可能有人認為我這樣很作做,
但是我真的認為沒必要,每個人本來就有自己的發言權,自己的想法感覺,
有好有壞的回文才叫討論啊 應該是吧 - -
特別是我發文的地點是對的嗎?
我個人認為不對,因為我是"認真"上來求助,但是這地點似乎不是適合讓我發問的地方,
因為我也不知道網路上該去哪裡發問,我不長上論壇討論區那些,
也不知道有哪些論壇討論區適合發問,我只逛過巴哈這個討論區而以,
只因為遊戲所以知道巴哈,看來看去巴哈最適合問這個問題的,
只有場外,所以我很厚臉皮的來這裡認真發問這些問題,屬性框用拜託別鬧來區別,
你們肯認真回覆我我就很開心了,其餘無所謂,雖然我不知道你們說的洗人氣有什麼意義...。
能幫助到我的懇請幫助,不能幫助到我的回回文我認為也沒什麼關係,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