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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人神佛魔上帝各種萬年禍害沒必要再丟臉萬代  副市長: anna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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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3集▲18趴及月退金【社會公義】草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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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神佛魔上帝各種萬年禍害沒必要再丟臉萬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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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趴及月退金【社會公義】草記!!
 
 
 
▲台灣有識之士不少 【下句報導】 已經很實在事實 就看怎樣做 怎樣立法?? 再亂該該叫 碎碎念不停 就回去當小朋友!!
 
▲新聞報導:林萬億表示,政務官可能也會有人跳出來提「不溯及既往」,但大法官會議過去曾對十八趴釋憲,認為如基於【比例原則】、【社會公義】,可以調整,並不違憲。
 
▲「不溯及既往」,法學基本運用,原是給「社會安全交易穩定性」→1個【社會公義】→「不溯及既往」,但「不溯及既往」原則,違反本身【社會公義】要件,達到造成「社會安全交易不穩定」時→【例國庫(未來5年)該項基金收支破產明細】,甚至違反【比例原則】要件,達到【不成比例原則】現象,當然調整改革!!
 
▲行政院提案 送立法院!!
 
▲行政院 2個月不提案 【每月】網路公告 【每月】新聞報紙登報 公眾撻伐記帳 看【領百萬年薪不做事】無恥到什麼時候??
 
▲立法院 3個月未審查通過立法 【每月】網路公告 【每月】新聞報紙登報 公眾撻伐記帳 看【領百萬年薪不做事】無恥到什麼時候??
 
 
 
▲18趴草記1→基於5大原則→【不溯及既往】【比例原則】【社會公義】【反污名】【要尊嚴】!!
→綜合考量→應訂18趴上限→為勞基法基本薪水→夠個人基本生活費用開銷運用!!
→即凡超過上限→每年均跟隨勞基法基本薪水調整領取!!
 
▲18趴草記2→不想18趴優惠存款太多,經個人申請後,每月最高領回3萬,不能再存回款項!!
 
▲18趴草記3→18趴優惠存款→至退休軍公教公職人員至百歲為止,其後每月領回3萬,至領滿優惠存款全額為止!!
  
▲18趴草記4→退休軍公教公職人員未至百歲功德圓滿走掉,經家族代表申請後,每月最高領回3萬,至領滿優惠存款全額為止!!
 
 
 
▲另不領退休金,領月退8成薪、9成薪,實為過高,1般退休軍公教家庭,小孩子均已成年自立,3萬塊即夠全家基本開銷費用充裕有餘,亦高於【1般全額領退休金利息金額】,可據此為上限,再研議!!
 
▲月退金草記1→領月退金→上限3萬塊→領30年→其後每月領3萬→至領滿退休金全額為止→加個人服務滿25至30年存款→應已足夠照顧→退休軍公教公職人員至百歲及家族自立!!
 
▲月退金草記2→退休軍公教公職人員未至百歲功德圓滿走掉→其後每月3萬→交其家族代表領取→至滿退休金全額為止!!
 
林萬億:500多位退職政務官 18趴降成1趴合法
http://udn.com/news/story/9586/2008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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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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