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公眾矚目案件】→【●增加額外事端】→不懂社會觀感→生命價值嚴重性→通通應立法(強制)自行繳學費 請好老師 再受生命教育(兩個禮拜) 以後才不會永遠 顧人怨 不會講話 不會講好消息 永遠錯下去!! 大家以後才會 看對方順眼 好聊天 天天輕鬆開心痛快!!^-^!!!!!
鄭人丰分享了臺灣杯具的影片。
臺灣杯具新增了 1 段新影片:【臺灣杯具Taiwan BeiJu】「臺灣吧不告訴你的臺灣史」全球瘋檢舉,「台灣人」不想讓你知道的,228事件。
3月2日 6:39 ·
【228修正版】全球瘋檢舉,「台灣人」不想讓你知道的,228事件
這一部影片在推出前最後一階段時
製作團隊已經超過36小時沒睡 XDD
導致影片中有些問題例如背景音樂太大聲、字幕漏字等沒有發現
灰熊拍謝!
經過36小時補眠後重製而成~再次上傳
而我們放在YOUTUBE的影片不到48小時
不到48小時不到48小時不到48小時
就已經被不想讓你知道二二八真相的「台灣人」檢舉到移除
帳號竟然也停權了(詳情請見另一則貼文)
這些人究竟害怕大家知道什麼呢?
我們沒有媒體幫忙報導
沒有財團資助
沒有政黨撐腰
更沒有網軍無所不在無孔不入的帶風向、製造恐怖氛圍
儘管我們勢單力孤
以後可能要被抓去坐五年牢
不過我們仍然堅持真相應該被知道
請分享!分享!!分享!!!大力分享出去!!!!
讓更多人知道!!!!!
白色恐怖時許多前輩們堅持著
綠色恐怖中的我們也都會挺住
天,總會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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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
人家是48小時突破百萬點擊率
我們是48小時被強制下架+停權
好啦也是滿有成就感的XDDD
但是我可能得開始寫不自殺聲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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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看過臺灣吧影片可從01:40開始看~)
又到了一年一度萬眾矚目的二二八
二二八事件究竟是臺灣吧所說的省籍衝突?
還是藍調的官逼民反?
亦或是綠版有計畫性的殖民式大屠殺?
隨著越來越多「真相」被產出
各種神邏輯神腦補一百個人就會有的一百零一種解釋
讓所謂的「真相」越來越不可能「大白」
究竟二二八當中有多少利益糾葛、愛恨情仇及不能說的秘密?
又有多少細節是「魔鬼」不願意告訴你的?
為你做完整追蹤,深入報導!請看VCR~
【參考資料】
黃彰健,《二二八事件真相考證稿》,中央研究院、聯經,2007
鹽見俊二著,日本文教基金會編譯,《祕錄‧終戰前後の台灣》,文英堂,2001
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組,《「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行政院,1992
李筱峯,《台灣戰後初期的民意代表》,自立晚報,1987
鄭梓,《本土菁英與議會政治─台灣省參議會史研究(1946-1951)》,鄭梓,1985
周婉窈,《少年臺灣史:寫給島嶼的新世代和永懷少年心的國人》,玉山社,2014
周婉窈主編,《台籍日本兵座談會記錄并相關資料》,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籌備處,1997
唐賢龍,《台灣事變內幕記》,中國新聞社出版部,1947
林德隆輯註,《二二八官方機密史料》,自立晚報,1992
陳兆熙等,《陳儀的本來面目》,INK印刻文學,2010
戴國煇、葉芸芸,《愛憎二‧二八─神話與史實:解開歷史之謎》,遠流,1992
黃天才、黃肇珩,《辜振甫人生紀實》,聯經,2005
【參考影片】
台灣歷史博物館修復《南進台灣》
NHK紀錄片《歧視與同化》
民視新聞台《台灣演義》
年代新聞
【製作後記】
呼~~
經過七七四十九天的提煉,終於產出這麼一部有點太長的影片
二二八事件的錯綜複雜曲折離奇絕對不是憨人想的這麼簡單
最近民進黨打算修法
凡是粉飾或扭曲二二八歷史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來我們是樂觀其成
多少證據說多少話我們也不怕
但是想想不對
看了這麼多證據至今仍被抹滅、扭曲、粉飾跟刻意忽略
才想到「真相」好像只有某些特定的人說的算...
突然背脊發涼
好吧
大家要趕緊在尚未修法前轉發
不然以後會被抓去關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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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人丰 ◆*證據說明1切!! 公眾事實 證明1切!!
幫忙轉貼 不做任何表示!!
幫忙轉貼 加註:「轉貼資料 全世界全人類 公斷是非!!」「請看完後 依證據 依公眾事實是非 再評論!!」 能判「粉飾或扭曲」有罪??
讚 · 回覆 · 3小時 · 已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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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修安 先不談內容讓我覺得真正在製造對立的是你們,光那些抄襲就夠讓我按檢舉了
讚 · 回覆 · 2 · 3月6日 15:55
范大可 你說那些是抄襲??我說那些是''引用''原始資料..平衡評論..
讚 · 回覆 · 6小時前
黃修安 看來閣下真不懂法律...
讚 · 回覆 · 6小時前
鄭人丰: 懂不懂法律 是1回事!!
自己做人道理 又是1回事情
請先尊重自己講的話
「光那些抄襲就夠讓我按檢舉了」
至少哪些抄襲 要同時舉證
才像FB大朋友做事 才像提醒人不要太笨 不先惹人討厭??
自己是不是 先犯「恐嚇」罪 給人提告機會??
自己要不要先考慮1下??
法律1件 歸1件處理
即使你事後提出證據是抄襲 判無罪??
你做人處世 永遠讓人感覺失敗
只會先惹【沒必要】【沒完沒了】【無聊嘴巴】麻煩 增加事端 顧人怨!!
前段 是不是公眾事實??
公眾事實 法律判有罪無罪??
讀法律 救人 提醒人 擺第1
不能救 除惡擺第2
不是 拿來囂張比帥 做事 不清不礎 不乾不淨 亂講話 顧人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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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人丰 下面這段 雖然是 一般公眾事實 人情世故 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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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麼多證據至今仍被抹滅、扭曲、粉飾跟刻意忽略
才想到「真相」好像只有某些特定的人說的算...
突然背脊發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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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也提出事證 何人 何時 何地 或何情況?? 再聊!!
不然 民進黨 為何要提出 特定專屬條文 釐清法律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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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民進黨打算修法
凡是粉飾或扭曲二二八歷史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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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也有法律增修條文後 再依情理法評論 構成犯罪要件 比較OK
不要隨隨便便 叫人突然背脊發涼
讓人感覺 民進黨修法也1樣 也會讓人突然背脊發涼
▲任何反向表示意見 最好同時正向平衡報導清楚 乾乾淨淨 清清楚楚 處理事情!!
例 反向報導
突然背脊發涼
那就持平正面報導 也不用客氣明白表示
民進黨修法
有機會 讓大家痛痛快快發表文章 不再隨隨便便 叫人突然背脊發涼!!
▲公眾事實 錯就錯 對就對 【重要公眾矚目案件】 沒公眾事實 沒具體證據 新聞及任何民眾 不能無意或有意「粉飾或扭曲」隨便報導PO文!!
▲前段例外:若【重要公眾矚目案件】→要【反向臆測】【反向預測】【反向想法】【反向意見】【反向搗蛋】......等反向評論→ 利用【公眾網路PO文】【公眾電視報導】........等公眾器具 公開場合散播.→【就要同時正反相PO文論述】→【同時提出有價值辦法】【同時提出有價值法案】→ 【或同時報導現第幾分局處理中】【或同時報導現檢察署處理中】【或同時報導現法院處理中】【或同時報導本新聞處→已報請總統府重賞提案解決問題】【或同時報導此方面事情是屬於立法院、行政院.......重要管轄業務,應黃金72小時回覆】...........等【同時】報導【正向消息】→【才算持平客觀報導】→【才算j不極端偏激報導或PO文】→【才算不隨便亂影響太膽小民眾】→【造成社會恐慌動盪不安】→才能判無罪!!^-^!!!!!
▲【只會(負面)壞消息精彩報導→社會死亡交通事故內容錄音錄影(幾乎小小台灣就沒完沒了)(幾乎天天有大小車禍發生報導)】【從來不 或很少 (正面)有價值消息多報導幾個字→現某某縣市第幾分局現處理中】是不是失衡報導??^-^!!!!!
▲簡單講:【重要公眾矚目案件(不是開玩笑)】→如你要引發聊反向消息→你同時就要引發聊有價值正向消息辦法→【平衡報導】→或提更有價值→徹底解決辦法→讓二二八悲劇→不再發生好法案!!
▲對【重要公眾矚目案件】→【●僅會寫反相消息PO文】→【●僅會額外增加事端】→不懂社會觀感→生命價值嚴重性(欠家教)(欠教養)(欠社會經驗)→通通應立法(強制)判處 自行繳學費 請好老師 再受生命教育(兩個禮拜) 以後才不會永遠 討人厭 顧人怨 不會講話 不會講好消息 永遠錯下去!! 大家以後才會 看對方順眼 好聊天 天天輕鬆開心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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