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看看!!
◆*【▲總統責任政治】!! 國民黨 民進黨 親民黨 第3勢力黨派 澈底為台灣全民眾負責辦事(限期兌現政見)(背信罪下台)!!
◆*全台灣民眾 多數人 第1大心聲 全民共富 法治共富!! 不再受霸凌霸欺霸騙!!
◆*全台灣民眾 多數人 第2大心聲 兩岸和平 全世界和平!! 全家生活無危險性!!
◆*無法 【▲1次到位】 提出政見 徹底解決 臺灣全民眾 這兩大心聲 讓大家都變成有錢人 讓大家都過得安心 都不夠資格 繼續霸凌霸欺霸騙選票 參選任何1屆總統!! 參選任何1屆立委!!
◆*任何人 【▲不務實】 1次到位 同時解決 全台灣全民眾 這兩大心聲 【▲台灣公投共富】 【▲兩岸和平共富】 都不夠資格 當台灣總統 都可恥!!
◆*我們要選的總統 就是 這種 實在 務實 總統及立委!! 不好玩 政治選舉 就是這樣簡單 不複雜!!
◆*我 ◎◎ 1個公告 3個法案 澈底為台灣全民眾辦事!!
◆*3個月公告→【▲臺灣大陸兩岸關係】!!
◆*半年內建立→【▲全民網路公投法案】!!
◆*1年內建立→【▲全世界股市共富法案】!!
◆*1年內建立→【▲9仟萬國營世界共富互助會企業法案】!!
◆*現在 我 ◎◎◎ 以 九二共識 台灣1中各表 立場 發表參選總統 第1政見:
對臺灣大陸兩岸關係,我主張「臺灣不求戰(避免兩岸親人死亡)」、「兩岸遲早各自發展建立(人權法治共和共富社會)再和平公投統一」,兩岸永遠強盛繁榮,全台灣人,全中國人,全贏全勝,不輸人,全部站在1起,血親站在1起,血源站在1起。
(本案總統府權責執行公告全世界,若本人當選後3個月內執畢。)
◆*其他3個法案 請上 ◎◎網站查詢!!
◆*若我 ◎◎ 1個公告 3個法案 當選後 未在期限內完成 自行請辭下台 副總統接任 繼續同等期限完成 負全民政治責任!!
◆*未請辭下台 任何人均可號召群眾 進入總統府 強制本人下台 不違法!! 我 ◎◎◎ 男人1句立誓!!
◆*最後 我 ◎◎ 若當選 完成 1個公告 3個法案後 任期兩年總統 功成身退 由第2高票總統參選人 接任總統 所有幹部 併同 功成身退!! 謝謝!!
◆*對 接任總統 只有1個請求!! 若有任何引起 臺灣危險任何政策言論 經私下討論 經公開討論 經立即性討論 拒絕接受!! ◎◎ 有權收回權責 對得起民眾!!
=================================================
=================================================
有看到,下段訊息!承蒙指教!!
-------------------------------
王孝聖: 鄭人丰 「全民政治」不能無限上綱,「民主」必須以「法治」為依歸。倘若只因為總統沒有履行選前承諾,就可以「任何人,都可號召群眾,進入總統府,強制下台」,這與【革命】何異?國家社會豈不是更加動盪?
-------------------------------
回覆如下:
「任何人,都可號召群眾,進入總統府,強制下台」前題要件,在總統沒有履行選前(期限應完成法案)承諾,失信於民,未盡「總統責任政治」;未盡「總統責任政治」應自請辭下台,失敗並不可恥,可重新再來,可恥是不負政治責任及承諾;若論法治觀點,不負政治責任及承諾,違法在前,依違法當事人,所承諾方式,雙方合意共同進行強制下台作為,亦屬雙方合意法治政治範圍內,並不違法治;且任何有權利人,都可進行法治強制行為,這是法治公眾事實想法,與革命單1人非公眾想法,或革命單1群人非公眾想法,或革命單1主義非公眾想法,大不相同。若觀點有所不對,請多指教。
若恐動盪社會不安,發起人可先行公告全國政府機關公職人員,依法行政,依法中立,不介入,助紂為虐,跟著可恥。
=================================================
=================================================
全民網路公投就是共富!!
全民網路公投就是全民大功德!!
解決台灣所有政治問題只有1條路→台灣全民眾網路匿名公投!!
解決全世界所有政治問題只有1條路→全世界全民眾網路匿名公投!!
◆*世界全民眾網路匿名公投(快速定案)就是全世界(快速和平定案)→全人類最高等智慧大功德合作!!
◆*你所有 合情合理合法 有價值 公眾政策法案政見辦法 天天都可以 在總統府各縣市政府 連署公投網站 天天匿名po文發表意見 天天表達心聲 天天舒解心中壓力!! 天天(▲具體實在▲生活精彩)提案連署公投立法 → 創造有價值政治乾淨臺灣!! 我們台灣民主自由國家 就是有這種 強大龐大 公民法治公權力 政府法治公權力 天天支持你奮鬥!! 天天支持大家奮鬥!! 這就是我們台灣中華民國政治國家!!
◆*這才是我們要的→台灣中華民國乾淨國家→任何事情 有效率(▲3個月)(▲多數決公投)(▲快速定案) 做盡好事 做盡功德 解決全臺灣全民眾 所有正向心聲國家!!
◆*讓自己 讓大家 有錢幸福 就是大功德!!
◆*讓自己 讓大家 沒得變壞 不贖罪 就是大功德!!
◆*匿名公投 保護自己 保護家人 保護大家 就是大功德!!
◆*多數有價值人類 多數受害人 多數被利用人 多數窮人 早該自己站起來 實際行動【▲天天網路匿名錄音錄影(1分鐘)認證公投】 讓自己不再受害 讓自己不再被利用 讓自己不再窮 天天網路匿名提案做大事 天天網路匿名公投解決公眾大問題 天天網路匿名做大功德!! 讚!!^-^!!!
◆*如何簡簡單單解決所有不公平事情,大家都痛快??
網路提案公投【▲重賞重罰】,全世界全民眾【▲網路匿名錄音錄影認証1分鐘(法官檢察官分組驗証)(3個月多數決公投立法)】,決定1切!!解決全世界共富問題!!解決境內法治問題!!解決境內立法院議案問題!!解決境內各縣市議案問題!!解決境內所有民眾正向心聲(無違憲)(無立即危險性)議案問題!!終止紛爭,終止煩惱,終止不小心,終止政黨惡鬥!!
◆*2016 台灣總統立委大選 台灣人全贏 中國人全勝 全世界 全人類 全贏全勝 穩贏不輸人!!^-^!!!
◆*全台灣 全中國 全世界 法治共富和平太空安全 政黨合作 終止惡鬥 1切到你<投1票>為止 謝謝!!^-^!!!
=================================================
=================================================
◆*任何人 做錯 道歉 提出 有價值法案!!
比沒做錯事 不提(有價值法案) 不作(總統責任政治)保証請辭 更有價值當選總統!!
◆*任何總統參選人 不能像 政治評論家 僅反向中傷提醒 更應加以正向互相提醒 共襄盛舉有價值法案 及保証請辭責任政治作為 讓 總統立委選舉 更有品質 為台灣全民眾服務!!
◆*全民責任政治 對總統參選人而言 是 總統責任政治!!
(厚道品性理念修養)(不排除對手)(共同提醒)(務實淑世為民服務修養)!!
◆*全民責任政治 對總統參選人而言 是 總統責任政治!!
總統責任政治 期限未兌現政見法案 請辭下台!!
未請辭下台 任何人 都可號召群眾 進入總統府 強制下台(務實公告清楚)!!
◆*不用怕 所有好法案 所有好責任 都講完 沒戲唱!!
◆*只 怕 所有好法案 所有好責任 沒講到 沒有講完 未盡責任!!
◆*所有好法案 所有好責任 通通講完 到處邀請各大小企業 提供大小獎品打廣告及回饋社會(互助互惠) 到處與(資深民眾)(年輕民眾)同樂聊天 聊好辦法 聊更好辦法 主持人(大獎問答)(大小獎抽獎)熱鬧現場氣氛 到處與好對手 上電視節目 同台聊天 現場聊天 (1次到位) (共襄盛舉) 解決世界事 不亦樂哉!! 大家都是好總統 就讓臺灣全民眾 去傷腦筋 到底要 投1票選誰 當2016總統最好?? 哈哈口合!!^-^!!!
◆*投票前 最後1天 造勢活動 重聲→主要政見法案有價值內容 嚴謹→總統責任政治 沒限期完成(好法案)(好政見)就下台 始終如1 這就是實力!! 這就是 我 ◎◎◎ 給人看得起的實力!! 我 ◎◎◎ 要贏 也要贏在這裡 贏在這1點 其他通通不要!! 謝謝!! 感謝大家!!^-^!!!
=================================================
=================================================
*是否PO文聊清楚?? 再研議!! 先記述要點!!
以下是否政黨惡鬥 或講清楚事實 講清楚臺灣處境 請臺灣全民眾 自己評斷決定 ◎◎ 只求問心無愧!!
1、國民黨 不親民 這是遺憾!! 不配當堂堂百年歷史大黨!! 這是國民黨罩門 其他不用再多說!!
2、民進黨 台獨黨綱 讓民進黨 很難走進國際 共富和平相處 獲得信任 不引起戰爭!! 同時 台獨黨綱 讓對岸大陸 有立即具體理由 只要 蔡英文小姐 1當選總統 就是 台獨黨綱 【●分裂中國國土】 這是中國內政 全世界各國 無權干涉 立即攻打臺灣!! 這請 民進黨人士 臺灣全民眾 思考 政治不是開玩笑 生命不是開玩笑 沒得不小心 想不清楚!! 請民進黨朋友 臺灣全民眾 好好想1想 台獨黨綱 是否 還是 現在全世界 民主政治潮流 民主價值主流?? 請民進黨朋友 臺灣全民眾 好好想1想 若你是大陸當局立場 你能容忍 【●分裂中國國土】 6個字 不憤怒?? 臺灣大陸兩岸 是否應該 先避開 國土分裂 戰爭問題 先創造 【▲(兩岸共富和平環境)(兩岸人權法治社會)(兩岸再和平公投統1)】 才是理性作法!!
=================================================
=================================================
本文於 修改第 13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