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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長張哲琛(左)昨說明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方案,考試院副院長伍錦霖(中)、銓敘部次長吳聰成(右)也出席記者會。 記者胡經周/攝影 |
另外,外界擔心年金改革制度會造成公務員搶退潮。銓敘部指出,搶退沒有用,因為新制一○五年上路後就一體適用,除了八十四年七月一日以前退休的人之外,所有退休人員都會逐年被砍退休金及十八趴。
新制一○五年啟動,採漸進方式調整。以新制年資廿年、舊制年資十年,委任五等、薪俸到頂的科員為例,若在一○四年月退,月退金計算基數為最後在職兩倍本俸,月退金加十八趴月息,共可月領約五萬二千元。
隔年新制上路,這名退休科長的月退休金基數,就改為最後在職十年平均本俸的兩倍,十八趴利率改為十二趴;一○六年改為最後在職十一年平均本俸的一點九倍,優存利率十一趴,即不論月退金或十八趴利息都會遞減。
到一一○年,完全採新制,這名退休科長的月退金基數,改為最後在職十五年平均本俸的一點六倍,優存利率為「台銀一年定存固定利率加七趴」,月領四萬四千元,已比舊制少領約八千元,降幅達一成六。
銓敘部退撫司長呂明泰指出,除了退休所得逐年遞減,為了防止新制上路後公務員搶退,在一○五年以前退休的人,還會另外設定新門檻。
例如一○四年月退起支年齡過渡到「七九制」,原本資歷滿廿五年、年滿五十四歲,就可申請月退,但到時可能另外規定,其本俸(年功俸)到該職等到頂十年,才可以退;以委任五職等科員為例,到頂是「年功俸十級」,每月薪俸總額是五萬三千多元,即這個薪水領了十年,才能月退,很多人將不符月退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