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地方法院法官鄧雅心,承審教育史上最嚴重的營養午餐貪汙弊案卻「臨陣脫逃」,改調其他法院不成後,轉調家事法庭並釋出案件;司法院長賴浩敏不滿法官未把訴訟當事人權益放在第一位,要求板院寫檢討報告,且「一定要處理」。
鄧雅心不願表示意見。板院表示,鄧多年來申請輪調到民事庭未果,家事法庭今年有空缺,她再次申請,但四名刑事庭長認為她調動會影響午餐弊案當事人權益,在九月「法官會議」中具名提案討論「不准申調」;法官投票結果,五十五對五十三票同意鄧雅心輪調到家事法庭,板院只能尊重投票結果。板院強調鄧依規定輪調,沒「推案子」的意思,會向司法院說明。
營養午餐弊案有卅九名校長向業者收回扣遭起訴,是社會矚目案件。依司法院事務分配辦法,法官未審結這類案件即調動會影響當事人,且社會觀感不佳,原則上不宜。
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表示,重大矚目案件若更換法官,調查要重來,等於花兩倍時間,對打官司的人十分不利。兼任司法院人審委員的台北地院法官林孟皇表示,各法院不乏丟下審了六、七年未結案件即調走的例子,司法院應通盤檢討;除應要求法院院長釘緊審理重大或遲延案件法官,在結案後才能調動,也要解決每年四分之一法官調院或調庭「趴趴動」的現象。
司法院指出,司法官訓練所四十期結業的鄧雅心,去年底抽中審理營養午餐案;今年法官調動作業時,她原希望調到高院或士林地院,因違反事務分配辦法的精神,司法院並未提案。
鄧雅心隨後又向板院法官會議表示要由刑事庭調到家事庭,該院兩次討論後,表決同意讓她調職;她審理的刑事案件都重新分案,其中的營養午餐案分給去年才分發、司訓所五十期結業的法官詹蕙嘉。
賴浩敏對此十分不滿,他認為法官應摒除私心,把當事人利益放在法官個人遷調權益上,要求「一定要處理」。高等法院院長陳宗鎮及板橋地院院長張清埤,都被請到司法院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