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獎金得獎人~應【全世界觀眾審判→網路連署公投推薦投票!】才具普世價值公信力!
●本篇列入城市第16大政見:
◆【諾貝爾全世界觀眾審判→網路連署公投推薦投票
!】
1 樓 mark100100100 發言於2011-08-01 09:27:58
◆諾貝爾獎金得獎人
應經諾貝爾團體及各大學校、學術界推薦人選,列明創作對人類貢獻後,
網路公告設置【諾貝爾全世界觀眾審判→網路連署公投推薦投票!】才具普世價值公信力!
(當然限制連署公投人網路推薦投票資格。)
(建議:在學大學生及大學學歷以上人士。)
(◆另設置留言版,不限資格任何人都可以直接發言!)
◆當然眾所周知及肯定有普世價值貢獻創作,諾貝爾評審員責無旁貸,據諾貝爾精神發文宣示,擔當聯合推薦選定責任,受普世評議是非價值!
本文於 2011/08/01 17:07 修改第 2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