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熱情台灣第3大黨~連署公投黨
市長:人神佛魔上帝各種萬年禍害沒必要再丟臉萬代  副市長: anna24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熱情台灣第3大黨~連署公投黨】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千億位情感人~自然滿天下^-^!!!】~徐志摩、陸小曼、林徽音、張幼儀(情感昇華)^-^!!! 字體: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76集◆面對現實→首先謝謝迅速回應!但就重點先談,免得枝節過多無益!成立連署公投後,最後還是【全民投票】表決最後成敗!
 瀏覽950|回應0推薦0

mark100100100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再次先提醒→吃飯城市及部落格所有文章創作→都是【美化】女人男人→非【物化】女人男人→以及【先禮後兵】、【存證信函】→先提醒及罵盡全天下【畜生讀書人(無動於衷冷人生)】→達【全方位】→根本解決全天下【政治、經濟、治安、教育、情感】問題^-^!!!

 

◆首先謝謝迅速回應!但就重點先談,免得枝節過多無益!成立連署公投後,最後還是【全民投票】表決最後成敗!

 

作家
 Pharos

我國公投法 及民進黨動機
最新回應時間2010/09/16 22:57

首先謝謝迅速回應!

但就重點先談,免得枝節過多無益!

成立連署公投後,最後還是【全民投票】表決最後成敗!

如此!若【全民投票】已達全民多數人利益及意願!不論在任何角度(浪費國家資源或學者單方論述或黨派私利企圖...等等等),均不能否認及推翻其【全民民主價值性】;另只要所提公投法案,符合【情理法】,更屬真確無疑,應立即推行,如違反【全民意】不為執行,不論【政務官】或【行政官】,均應請辭!理由:【領全民意薪水,而不為全民意服務辦事,這成何論調?髒話不倫之語,我等就不必再談,事實就是事實】!

再論所提【公投法案】是否符合【情理法】3字?這才是重點所在,也是推翻各路分歧自說自話事證關鍵:

1、【情】→符合全民意過半數公投投票數,是否已達【全民意民情】?

2、【理】→國庫有錢,行政官有行政能力,是否已達【可作為目標】?

3、【法】→不違背中華民國基本憲法,是否已融於【法治之內規範】?

如有異議或不服之人,可聲請【憲政法庭(情理法)釋憲】,作為最根本解決問題之辦法?

此番論述,在早期部落格及城市,即已深論過,無人提出反對意見,今再簡約聊聊,實在教育不彰,熱情懂事讀書人不多,偏己利益想法過多,讀書讀到死掉的人過多,或許再與無意間提出相同問題的閣下再談,亦是點點頭或無動於衷!

所以早看開有病人性,在個人城市【討論區】→最前面→【公告文章(不超過10篇)】→【先禮後兵】、【存證信函】,先提醒後罵盡全天下【不懂事畜生讀書人】,及找尋【人性朋友】,盡本代讀書人本分,了解多少?堅持多少!能成就成!不能成也暢快1生,不會白做事^-^!!!

 

 

◎熱情霸王條款天下事情:總歸1句!拒絕~無意義冷人生^-^!!!

◎總歸2句!拒絕~欠教育笨造物主無意義冷人生(笨仇恨、笨情感)創作(清楚聲音立場)^-^!!!

◎總歸3句!先提醒【自狠自救救人是人性】,後【存證信函情理法】→網路永久性公告【冷漠無動於衷→冷畜生讀書人黑名單】^-^!!!



本文於 修改第 7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4583&aid=4176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