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等你置入『行兇』,好好撈回本錢^-^!!!(=沒什麼!去去去!)
不錯的構想,可以更直接表明:
1、本區所有圖案、影片、歌曲版權,只要你點閱,你就可以使用該圖
案、影片、歌曲版權轉貼,同時你的(網路城邦筆名及照片)已經登記
在內,你可以用手機照相存證!
2、另外點入後,如有要購買其中商品,就請小心查證購買~謝謝!
可能你賺不到錢,但是idear是你先想到,你這輩子不白活,不輸別人!
^-^!!!
賺錢的方法,再慢慢想,或許以後有網站推行這種行銷方法,你也可以將你的『實物商品』置入『行兇』,好好撈回本錢,好東西好好設計一樣(像Kitty Cat版權),每次光賺1塊錢也行,就吃遍天下,不用那麼累^O^!!!
你這個構想,吃飯不得不承認,是目前最有善意廣告行銷互動...^-^!!!
希望以後加盟時,只要1張合約網路下載,附上法院公證處『著作聲明
書』(登記費用及資料:500元整+原稿x2份+印章+身分證)影本寄送(正本留存),就可以直接行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