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兩公約未廢死 挨轟始作俑者想撇清
2017-05-14
PO文:法官嚴重誤會
〔記者施曉光、王捷、黃欣柏/綜合報導〕士林地方法院前天以我國已簽署兩公約為由,未將「小燈泡案」殺人凶手王景玉判處死刑,引發社會議論。前總統馬英九昨在臉書貼文,指兩公約從未廢除死刑,也未增加執行死刑的條件,士林地方法院自稱因受兩公約限制而無法判王景玉死刑,是嚴重誤會。
但「反廢死後援會」總召陳正育痛批馬是「作秀、卸責」,當初兩公約就是馬英九簽署的,馬才是「始作俑者」,如今民意支持死刑,馬為了撇清,就把問題丟給執政黨,令人失望。
指應維持死刑、審慎使用
馬的貼文也質疑,這次司改國是會議刻意避開死刑問題,讓國人失望,他主張「今後我國仍應繼續執行目前『維持死刑,審慎使用』的政策,以兼顧打擊犯罪與人權保障兩目標」。
對此,律師周武榮痛批馬「沒資格說風涼話」,馬在總統任內帶頭簽兩公約,卸任後卻發文反廢死「前朝罵後朝」,根本是自己打臉。
馬英九昨貼文說,1966年聯合國通過的兩項人權公約,我國在2009年批准,兩公約中處理死刑的只有「公政公約」第6條,該條規定在3種情形下可實施死刑:1.犯情節最嚴重的罪;2.所依法律不違反本公約及殘害人權公約;3.非依終局判決,不得執行。
馬表示,除此之外,不論是人權委員會的決議或建議,或是聯合國大會5次通過的暫緩執行決議,都不具拘束力,各國並無遵守義務。
馬還說,全世界廢死國家占全球國家總數的71%,但人口只占不到38%;「我國自始維持死刑」,但近20年來,政府已廢止絕對死刑,減少相對死刑,但目前民調來看,支持死刑的民眾持續上升,已近8成。
被批帶頭簽約 問題丟後朝
對此,陳正育說,馬英九因這次判決而突然批評司改,令人覺得是卸責,「作秀居多」,因兩公約就是馬英九擔任總統時簽署,加上士林地院又擴大兩公約的效力,簡直積非成是;台灣既非聯合國會員,就不須簽署那兩公約,簽了兩公約,也沒變成聯合國成員,毫無意義。
陳正育說,法院因兩公約而不能判死刑,但這是聯合國會員國的規定,國內法優於國際法,兩公約對台灣不具任何約束力,這也凸顯台灣法官不夠專業,簡直是唬弄人民。
陳正育表示,馬既然說地院誤解了兩公約,就應說清楚,否則只是讓台灣法官找到藉口,把兩公約當成聖旨來規避判死,使歹徒仗著兩公約護身,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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