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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臺北詩歌節影像詩徵件 - 201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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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草愛玉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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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活動宗旨:

影像與詩相加,等於無限大!綿延無邊界的想像,創造出更多平行宇宙。新世代的跨領域創作者,一起來拍影像詩~

二、 活動內容:

「2011臺北詩歌節」將徵選10部影像詩作品,長度以3分鐘為限。

三、 獎項:

(一)入圍十名:

每名獎金3,000元,並於11月26日~12月11日詩歌節活動期間發表。
(二)獎項三名:

由入圍作品中選出前三名得獎作品,於詩歌節活動期間頒獎。

1. 首獎一名:獎金30,000元

2. 評審獎一名:獎金20,000元

3. 優等獎一名:獎金10,000元

前三名不另支取入圍獎金。
評審有權依實際狀況更改贈獎名額及獎金分配方式。

四、 報名方式:


至「2011臺北詩歌節」網站http://poetry.culture.gov.tw下載簡章與報名表
(.doc檔),詳細填妥後,連同影片DVD(至少MPEG2以上的畫質)光碟4份,於報名信封外袋註明「2011臺北詩歌節影像詩徵件」字樣,掛號郵寄
至100台北市中華路一段85巷6號4樓 黑眼睛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臺北詩歌節
收。(註:拒收VCD格式,請自行確認所附4份DVD播放皆無問題,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五、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011年11月07日止。(郵戳為憑)
六、 得獎公布:

入圍名單將於2011年11月25日前於「2011臺北詩歌節」網站上公告,並另行通知各入圍者。

七、注意事項:

(一) 每一參賽者不限報名件數。

(二) 影片長度不可超過3分鐘。

(三) 影片須自詩作取材。原詩須在影片中以字幕或聲音等形式出現,並請附中文字幕。

(四) 影音內容應以原創為基礎,不可侵犯它人著作權。如有相關侵權行為所致之賠償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同時侵權行為確立後本單位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

(五) 若影片引用台灣詩人詩作而未獲作者同意者,入圍後本單位可代為商請詩人同意影片及其引用詩作以臺北詩歌節名義作公益或非商業行為之使用;但作者如需詩人同意其它使用權,需自行與詩人協商。

(六) 參賽作品不得在本活動結束前於平面、電子媒體公開發表,或參與其他比賽並得獎者。

(七) 參加本活動之影片,需無償授權本活動辦理單位進行公益或非商業行為之使用。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 臺北市文化局

執行單位:黑眼睛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活動查詢專線:02-2389-3625 活動網址:http://poetry.cultur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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