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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客家文化教案製作比賽 - 201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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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草愛玉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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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0988195179

資料來源:http://archives.hakka.gov.tw/event100A/info.jsp




「數位臺灣客家庄-第三屆客家文化教案製作比賽」活動簡章

一、緣起: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為行銷推廣客家文化及扎根基礎教育,特於本(100)年賡續舉辦「數位臺灣客家庄—第三屆客家文化教案製作比賽」,期將客家文化扎根於基礎教育,奠定學生對於客家文化的認知,並促進臺灣多元文化的發展。

本活動係鼓勵民眾,利用「數位臺灣客家庄」網站既有之文化素材製作教案,俾使師生對客家文化產生興趣及了解,進而保存及維護客庄特有之文化資源。

二、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二) 承辦單位:莫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活動日期:
(一) 投稿收件:自民國100 年5 月23 日(一)上午8 時至9 月30 日(五)
下午8 時止。
(二) 公布得獎名單(暫定):民國100 年11 月1 日(二)
(三) 頒獎典禮(暫定):民國100 年11 月19 日(六)

四、活動對象:
(一) 客語生活學校教師。
(二) 客語教學支援人員及客語薪傳師。
(三) 全國內各級國民中、小學、幼稚園、托兒所及高中(職)學校教師。
(四) 各大學教育校院系所之師生。

五、活動獎項:
(一) 特優1 名:獲獎金新臺幣3 萬元,每名得獎人獲頒獎狀乙紙。
(二) 優勝3 名:各獲獎金新臺幣1 萬元,每名得獎人獲頒獎狀乙紙。
(三) 佳作8 名:各獲獎金新臺幣2 千元,每名得獎人獲頒獎狀乙紙。

六、參賽方式:

(一) 參加資格:
參賽者必須為「數位臺灣客家庄」會員,且應配合檢附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各級教師應附上教師證明影本;實習教師應附學校服務證明影本;各教育相關校院系所學生應附學生證影本;客語教學支援人員或客語薪傳師應附合格證書影本等)。

經評選為得獎者,須同意並簽訂作品展示時之著作權授權切結書,及提供上開資格證明文件正本,俾據以核對憑發獎項。得獎者若未於通知期限內送達相關文件,將視同放棄入選資格,並依序遞補得獎名單。

(二) 報名人數:
接受以個人、團隊或學校為單位報名,惟非個人報名者一隊以不超過3 人為限(其中至少1 人必須具備教師資格,或客語教學支援人員,或客語薪傳師,或教育相關校院系所之師生)。每位參賽者、團隊或學校,可投稿多篇教案作品。

(三) 教案製作方式:
1. 必須引用「數位臺灣客家庄」網站之相關內容,製作成客家文化教案,並於備註中標明引用處(占評分項目權重之15% )。

2. 教案檔案格式為Office 檔和PDF 檔,可上傳照片和影音檔作為輔助補充之用(上傳附件占評分項目權重之5%)。教案上傳成功以後,不得修改內容及另上傳附件,請先確認投稿作品資料的完整性和正確性後再行上傳。

3. 教學活動設計的授課時間,請控制在二至四節課之間;亦可配合校外教學,但必須考量教學內容的時間配當。

4. 教學活動設計,至少應包括教學活動設計之提案人(或是學校名稱)、教案名稱、教學理念、授課時間、教學對象、教學領域(科目)、教學架構、教學流程、教學評量及參考資料等。

(四) 教案科目:
參賽者自行由國民中、小學至高中(職)之各教學科目及教學領域運用,例如:語文領域、藝術與人文領域、綜合活動領域、健康與體育領域、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社會領域、數學領域、生活課程等。

國民中、小學校教學科目與領域請參照「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
課程綱要」第五大綱「學習領域」,連結如下:
http://teach.eje.edu.tw/9CC/brief/brief5.php

高中(職)教學科目與領域請參照「教育部數位教學資源入口
網」之高中職教學資源網頁說明,連結如下:
http://isp.moe.edu.tw/resources/resources_list_type.jsp?ar
ea=1。

(五) 評審方式:
1. 由主辦單位邀集評審委員進行書面評審,並舉行決審會議決定名
次。
2. 得獎名額:特優1 名、優勝3 名、佳作8 名。
3. 以團體名義參賽並得獎者,團體成員每位均頒發獎狀一張。
4. 獲選之前12 名,若平均分數未達80 分,則獎項從缺。

(六) 評分項目及權重:
評分項目、說明、權重

教案內容製作

1.教學科目、教學理念、教學活動設計和流程、教材資源設計、學習評量設計、教學成果與經驗分享等核心架構完整度、整合度及內容關聯性等。

2.教案呈現方式之豐富度、創意度、主體性、啟發學習者拓展思考與視野及能促進教學對象相關知識、技能與學習目標等。
60%

2.運用「數位臺灣客家庄」典藏資料
運用「數位臺灣客家庄」典藏資料合適程度、完整內容等。
15%

3.符合教學對象程度
教案內容之程度是否符合教學對象之生活經驗、學習能力、時間分配是否妥當、能
否引起學習興趣、現行教學環境具體可行程度等。
20%

4.上傳附件 教學時之音樂、照片、影片等動態呈現方式。
5%

合計 100%

七、注意事項:
(一) 投稿作品,請勿違背善良風俗及褻瀆客家風俗,投稿作品經網站維運小組審查通過後,始得發布於網站中。
(二) 參加活動者,如有登錄資料不實或違反本網站各項規範及蓄意影響活動公平性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
(三) 投稿作品須為本人創作且享有著作權,並保證無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之情事,且未抄襲或是轉用他人或既有網站、部落格,其他出版品之文章、照片、影音等;如有違反前述保證內容,或作品內容不實、抄襲、重製、侵權、誹謗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發生,除取消資格、追回獎項外,將由投稿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四) 已於「數位臺灣客家庄—第一屆、第二屆客家文化教案製作比賽」,或是其他教案比賽報名參賽之作品,無論是否得獎均不得重複參與本活動,經過主辦單位查核確認且屬實者,亦將取消得獎資格。
(五) 參賽者同意將參賽、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授權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利用,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擁有重製、改作、編輯、公開展出、公開傳輸、公開口述等營利及非營利利用之永久權利並得再授權,不需另行通知及致酬。
(六) 經評選為得獎者,須同意並簽訂作品展示時之著作權授權切結書,及提供上開資格證明文件正本,俾據以核對憑發獎項。得獎者若未於通知期限內送達相關文件,將視同放棄入選資格,並依序遞補得獎名單。
(七) 本項活動贈獎辦法,以網站公告為準,主辦單位保有更換獎項或修改辦法之權利。
(八) 作品若因檔案過大而無法上傳者,請與維運小組連絡(維運小組:02-87734300 轉626 李先生,電子信箱:chris.lee@techmore.com.tw)。
(九) 本項活動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獎金金額高於新臺幣20,000(不含)元者,須先行扣繳10%所得稅。獎金所得將由承辦單位於年度結算另行寄發扣繳或免扣繳憑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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