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占百億土地 法院判決追回國民黨黨產 土地屬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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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占百億土地 判還國有定讞
交部追討不當黨產 纏訟10年
〔記者項程鎮、林美芬、林嘉琪、曾德蓉/台北報導〕民進黨政府時期追討國民黨不當黨產,其中針對中國廣播公司板橋機室等八筆國有土地所有權案,經纏訟十年,最高法院判決交通部勝訴,中廣須將名下新北市板橋區五千多坪、市價超過一百億元的土地所有權登記塗銷,相關土地所有權皆屬國有財產,全案定讞。
對於判決結果,中廣方面表示,需徵詢公司法務意見,隨即未再回覆訊息,無法知悉其回應。交通部則回應,目前還未收到法院判決書,交通部若能取回土地所有權,會評估是否有公務使用計劃,若無公務之用,就會移交給國有財產署。
交通部追討中廣位於新北市板橋區市價超過百億元的機室土地,最高法院判決相關土地所有權皆屬國有財產,全案定讞。(記者劉信德攝)
板橋市價百億資產 回歸國庫
本件為公家機關追討不當黨產案例中,判決結果讓國庫進帳最多的土地資產;一、二審法院均判中廣勝訴,但九十七年二月更一審交通部逆轉勝訴,其後更二審、更三審也都維持交通部勝訴,中廣不服提起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
民進黨政府時期開始追討包括中廣在內的國民黨不當黨產,國民黨出售中廣後,交通部仍持續追討。
本案土地位於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的中廣板橋機室土地,屬於新北市新板特區精華地段,面積一萬七八五七平方公尺、約五千四百坪。根據當地房仲估價,若變更成商業用地,一坪可達三百萬元,而若變更為住宅用地,一坪則約二百萬元左右,主要是容積比例不同,但土地價值仍高達一○八億元至一六二億元左右。
交通部在九十三年、民進黨執政期間提告指出,位於新北市板橋區民族段三筆土地,是政府代表國家接收的日產,原登記屬國有土地,早年分別由交通部和中廣前身國民黨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接收管理。
但國民黨竟於七十年間,將三筆土地變更管理機關為中廣,七十四年又以「作價轉讓」為由,將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為中廣所有,後來該三筆地號土地另外分割出五筆;交通部認為,該八筆土地均為國有公用財產,依國有財產法第廿八條等規定應不得處分,也不得以私法人為管理機關,其移轉物權均無效。
中廣辯稱,行政院於四十年間核准本案土地作價轉讓給中央廣播事業處,應付價金由中廣為政府處理廣播事業所獲得的補助費扣抵,後來土地由中廣接手,當時國有財產法尚未制定,取得土地過程合法。
中廣受託接收 土地仍屬國有
判決指出,合議庭認為,中廣當年受政府委託,接收「台灣日據時期各電台產業」,本案八筆土地不因中廣接收日產而取得土地所有權,土地仍屬國有,這八筆土地雖在中廣名下,但中廣並未取得所有權,仍為國家所有,因此土地登記的管理人及所有權人為中廣,已違反國有財產法,妨害政府的土地所有權,判決交通部勝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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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追回國民黨黨產 黃帝穎:馬英九黨產歸零跳票
記者劉康彥/台北報導
針對最高法院判決國民黨應返還不當黨產,要求中廣必須將名下新北市板橋區5千多坪、市價超過1百億的土地所有權登記塗銷,相關土地所有權皆屬國有財產,民進黨發言人黃帝穎27日表示,司法也認定國民黨黨產為不當取得,更凸顯馬英九背棄「黨產歸零」的承諾。黃帝穎呼籲,國民黨勿再杯葛政黨法的審議,應盡速完成《政黨法》及《政黨不當取得黨產處理條例》立法。
黃帝穎說,國民黨以不法方式累積龐大黨產,馬英九第1次參選國民黨主席時也曾宣示「黨產歸零」,如今已徹底跳票。黃指出,國民黨光是投資股票的股利,1年竟可獲利近29億元(2010年),比起全國各政黨加起來的收入還高出許多,造成政黨不公平競爭,長期傷害台灣民主正常運作。
黃帝穎表示,據前監委黃煌雄提出的「黨產調查報告」,行政院今年5月函復監院,國民黨尚有土地5筆、建物3棟未歸還;此外,馬英九在2005年當選黨主席後,接續處分國民黨產,若包括「華夏三中」多達百億元的不動產「回算利潤」,黨產處分利益將上看3百億元。黃帝穎說,國民黨的3百億元資產不可能憑空而來,應全面清查、追討,還財於民。
他呼籲,馬英九若要履行「黨產歸零」承諾,最有效的做法是透過制度完成,《政黨法》及《政黨不當取得黨產處理條例》的立法,可讓台灣的政黨政治回到常軌,將不公不義黨產歸還全民,實現民主國家應有的轉型正義,改革就會是馬英九的歷史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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