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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好爛PART III----環保敲喪鐘之二----板新集水區高污染化工廠,毒害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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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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吱吱喳喳
俞ck
服務很好
Brandy
Venice
Wish MJ happy
boxer
泉雨

城主對政治並無狂熱,也不是周迷,也有正當職業,甘願花了半年時間,敲鍵盤苦口婆心勸各位,不要被藍媒誤導,實在是事態嚴重.

朱立倫買通媒體,迫害周縣長已經夠可惡了,他所做的壞事,件件都罪大惡極,如果新北市民還要說是壹蘋果刻意報復馬政府,還要甘願給政府騙,花痴團還要去投小白臉,下個月還執迷不悟投給朱,我也無能為力了

以我北縣民的身份,最關心的是自己切身的利益,我住在桃園縣和臺北縣之交,我告訴各位,周刊講得都是真的.

桃園縣大溪鄉縣民,挺身而出揭發朱立倫污染水源地,是朱的諸多惡行中最嚴重的一件,該化工場排出物甚至包括多氯聯苯,難怪我家水出來都油油的.

Save yourself,Vote for Tsai.

May God bless NewTaipei City 

水源區准設石化廠 朱被批違法 民視 (2010-10-20 15:55)
 
 

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朱立倫的桃園經驗,不斷拿出來被檢視,週刊報導朱立倫在縣長任內,違法核發建照執照,讓石化和有毒廢棄物處理工廠,進駐水源保護區,大溪居民也跳出來控訴,工廠流出的廢水,已經污染板新水廠的水源,面對指控,朱立倫只說這是對手的負面選舉策略。大貨車進進出出,位在桃園大溪的這間石化公司,被當地居民指控,是污染板新水廠水源的元兇之一,而且前縣長朱立倫,還是幫兇。

朱立倫出面喊冤,但
攤開他5年前,在縣長內任,核發石化公司建造執照的公文,黃里長強調,石屯段上石屯小段這個地方,根本就在水源保護區,而且同一地點,居然還有一家有毒廢棄物處理公司設廠,但不只朱立倫,當時的環保局長蘇俊斌,竟然宣稱沒在水源保護區。

桃園縣民跳出來,要朱立倫給交代,不然這樣的態度,就算跑去選新北市,市民恐怕也無法接受。

週刊報導 朱立倫涉圖利高污染工廠

壹週刊昨天以「朱立倫荼毒新北市水源」報導,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朱立倫在桃園縣長任內,涉及掩護財團於板新給水廠的水源水質保護區設高污染工廠,威脅廠區附近居民健康,也讓新北市民(台北縣民)飲用水處在可能遭有毒廢棄物和潤滑油等污染危機中。朱立倫昨駁斥相關內容,強調真金不怕火煉。民進黨新北市長參選人蔡英文陣營則呼籲朱說明清楚,莫再迴避外界對這些公共議題的質疑與批評。

位於水源保護區 恐污染新北市民飲用水

壹週刊指出,朱立倫遭桃園縣民向檢調檢舉,指朱在縣長任內,違法發放執照,給具高污染風險的石化廠和回收銅污泥等有毒廢棄物的提煉廠(鴻程科技、遠興公司),在板新給水廠的水源水質保護區內設立廠房,可能危及民眾健康。

朱:95年桃縣府即勒令停工 至今未復工

朱立倫昨出席親民黨議員參選人李肇南競選總部成立大會表示,從九十五年開始,桃園縣府就勒令業者停止建廠,至今沒有復工。他並呼籲民進黨不要到了選舉,就以各種方式扭曲,透過特定媒體來抹黑、顛倒是非,他強調,真金不怕火煉,不怕檢驗。

蔡陣營:事涉民眾健康 朱不該迴避質疑

蔡英文競選總部發言人羅致政則表示,朱立倫在桃園縣長任內,發生這麼多的公共安全以及影響民眾健康安全的問題,現在甚至危害到新北市民的健康衛生安全,朱不該再迴避媒體和各界針對這些公共議題的質疑與批評。

蔡陣營另一名發言人鄭文燦也說,壹週刊報導的內容是接獲民眾投訴,並未透過民進黨,民進黨也沒有提供資料給媒體,若朱陣營認為媒體報導有誤,應該去控告媒體,而不是抹黑民進黨。

桃縣府:已對兩家違規工廠 採強制措施

桃園縣環保局副局長林鵬翔昨則強調,自來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內設有乙種工業用地,仍容許特定行業設廠,並非外界想像完全不能設廠,對於兩家工廠違規的事實,縣府也採取了強制措施。

林鵬翔表示,鴻程、遠興所在地都是屬於上述乙種工業用地。其中,鴻程科技從事的再利用產業,是特許的行業,直接向經濟部申請相關執照就可營業,該廠於九十三年設廠,因經常被民眾檢舉,九十四年起就列為重點稽查對象,至今稽查一百一十三次,裁罰十二次,每次罰款六到卅萬元,至今超過百萬元。

林鵬翔說,遠興公司土地共有九個地號,其中有八個地號土地在「水源水質保護區」內,一個地號在區外,由於遠興從事的「潤滑油攙配業」是屬於保護區內不允許的行業,但該公司以保護區外地號來申報,隱瞞事實來申請設廠。經民眾檢舉,縣府對遠興做出勒令停工處分,為此,遠興還對縣府提出國賠訴訟。

林鵬翔表示,直到今年二月內政部修改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規範,「潤滑油攙配業」改列屬於可設置行業,遠興公司才再提設廠申請,桃園縣政府環保局才於第七次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會議時,達成「有條件通過」決議。自由時報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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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朱立倫當選------將是臺灣自治史上最黑暗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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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啦!
俞ck
tinatina
呵呵呵
Venice

蘇俊賓假公文護財團設廠 朱立倫荼毒新北市水源



新北市長參選人朱立倫遭檢舉,在桃園縣長任內違法發放執照,讓高污染及回收有毒事業廢棄物工廠在水源保護區設廠。
圖片: 1 / 1

新北市長參選人朱立倫,遭桃園縣民連署向檢調檢舉,指朱犧牲大桃園和新北市民健康,違法發放執照,給具高污染風險的石化廠和回收銅污泥等有毒廢棄物的提煉廠,在板新給水廠的水質、水量保護區內設立廠房,並和時任桃園縣環保局長的蘇俊賓聯手,發出不實公文掩護財團非法行徑
知情人士說,其中一份公文還是由朱立倫的親戚代蘇俊賓決行,更巧的是,朱升任副閣揆後,財團竟成功地運作修法,讓非法廠房就地合法。

桃園縣民接連組成愛鄉協進會和反銅污泥污染自救聯盟,對抗朱立倫在桃園縣長任內留下的遺毒,讓具有高污染風險的石化廠和回收銅污泥再利用的工廠,設置在板新給水廠水質、水量保護區,不僅威脅廠區附近居民的健康,也讓新北市民飲用水處在可能遭有毒廢棄物和潤滑油、絕緣油等污染的危機中。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蘇俊賓在桃園縣環保局長任內,曾發出不實公文為財團掩飾非法行為。(蘋果日報)
給水區 化工設廠
自救聯盟表示,有部分工廠已被檢測出污染事證,但朱立倫任內的桃園縣府團隊竟以不實公文為財團護航,其中還有一份公函,甚至是由朱的親戚代為決行。
本刊調查,朱立倫在二○○五年違法發放建照給「遠興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在板新給水廠的水質、水量保護區設廠,生產機械潤滑用的引擎機油、供應變壓器絕緣用途的絕緣油及米糠油等。光是大溪鎮月眉里的工廠,就設置了十八座、總儲存量高達五千七百公秉的油槽,這些油槽就緊鄰板新鳶山堰取水口上游、大漢溪的重要支流∣草嶺溪。
事實上,早在一九七九年,台灣就曾發生米糠油遭多氯聯苯污染事件,主因是彰化一家工廠在除去米糠油異味的加熱過程中,作為傳熱介質的多氯聯苯,自破裂的管路中洩露出來,污染到米糠油,導致民眾皮膚發生病變,眼眶和身體都長滿了黑色的油脂分泌物,甚至有孕婦生出黑嬰兒;在此之前,一九六八年,日本九州一家食用油工廠也曾因操作失誤,導致米糠油受多氯聯苯污染,造成民眾死亡。
知情人士表示,變壓器的絕緣油多會摻有多氯聯苯,儘管遠興化工的總公司益州化學公司在網站上宣稱,他們所製成的絕緣油都沒有被測出含多氯聯苯,但把絕緣油和米糠油工廠設在水源區上游,還是令當地民眾難以接受。


先發照 就地合法
自救會居民曾不斷透過民代向桃園縣府提出質疑,沒想到時任環保局長的蘇俊賓竟發函辯稱,經調查工廠不是位於石門水庫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板新鳶山堰取水口範圍;但蘇的說法馬上就被戳破,因為自來水公司在一週後,就發函給桃園縣政府,確認遠興就位在保護區內,並要求縣府依法嚴加審核。
自救會居民說,化工廠所在地不只是保護區,還是受都市計畫法規範限制的乙種工業區,依法不得設置工業油脂的製造廠,但朱立倫卻違法發給遠興建照,且在遭外界質疑、加上收到自來水公司判定工廠所在地為保護區後,朱立倫才自打嘴巴,發文要求遠興停工,不得繼續建廠,並改從事法規容許的工業。自救會居民說:「朱立倫違法發照在先,在民眾抗議後才想要撤照,真的很瞎。」
就在自救會民眾與縣府公文往返期間,遠興已悄悄透過立法院長王金平,從中央主管單位∣經濟部工業局和內政部營建署下手,成功運作修改都市計畫法,讓原本不得在乙種工業區設立的違法工廠,得以就地合法化,而桃園縣政府當時也受邀參與修法。

桃園縣政府新聞稿

最新一期的壹周刊再度以聳動標題,刻意把政府單位的公文以「張冠李戴」混淆視聽的報導手法,指控桃園縣政府以所謂的「假公文」護財團設廠。針對這篇不實報導,桃園縣政府無奈地發布新聞稿澄清說明之餘,質疑壹周刊不顧桃園縣政府於出刊前的澄清提醒,仍執意多次引用不實資料傷害縣政府,深表遺憾。

桃園縣政府表示,壹周刊本周「不實」報導內容鎖定大溪地區兩家工廠,指該兩家工廠污染水源,這兩家工廠分別是已經被縣政府依空污法裁罰達12次的鴻程科技公司;以及目前還僅止於設廠階段,尚無污染之虞,廠方正在和縣政府訴訟中的遠興化工廠。

其中,經濟部於93年核准於大溪信義路設廠的「鴻程科技公司大溪廠」,縣政府環保局於94年起就列為重點稽查對象,截至目前為止總計稽查達113次。雖發現該廠涉嫌違反空污法與廢棄物清理法,因違規事實未達到勒令停工標準,縣府總計已連續裁處6至30萬元罰款達12次,何來「護財團設廠」之說?

縣政府最無法理解的是,縣政府97年3月13日縣府依據大溪鎮公所來函及民眾陳情,會同工務、工商、城鄉處派員到廠區實勘稽查之後,函復給大溪鎮公所的公文,鎮公所清潔隊長林本志依權責幫鎮長「代為決行」之後。竟然被壹周刊以「張冠李戴」的手法混淆視聽,欺騙讀者,硬把林本志「代為決行」的對象,由大溪鎮長蘇文生誣指為與林本志完全沒有直接隸屬關係的縣政府環保局長蘇俊賓,依照行政作業流程,絕不可能有鎮公所清潔隊長代替縣政府環保局長決行公文之情形,何來「假公文」之說?

壹周刊以更大篇幅報導的遠興化工設廠經過,內容更錯誤百出。事實上,遠興化工於94年提出設廠申請時,因為提供不實又不完整的錯誤基地範圍資料,導致縣政府環保局誤判免環評。後來因民眾陳情才追查出遠興資料不實,進而查出負責替遠興化工代辦證照的建築師,因為不實簽證,最後還遭到桃園縣建築師懲戒委員會,議決申誡乙次處分。

另外,縣政府查覺遠興化工申請設廠隱瞞基地實情之後,除了內部進行橫向連繫的補救之外,還行文環保署、水利署等中央部會確認遠興化工設廠的適法性,期間由工務處查證遠興化工施工超過核定範圍,勒令遠興化工新建工程停工,此舉還引發遠興化工對縣政府提出國賠的訴訟,如果真有所謂的包庇,又怎會發生爭訟?

縣政府強調,遠興化工公司雖然依據內政部於今年二月發布的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規範禁止事項,再提出設廠申請,縣府環保局與環評審查委員及相關單位現地會勘後,排入99年第6、7次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議審議,並於第7次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會議時,達成「有條件通過」決議,廠方目前依委員意見修正環說明書件由委員確認中。

縣府特別要重申的是,遠興化工設廠案既便給予通過,縣政府未來皆會對該廠的生產流程和產品從嚴稽核把關,絕不容許業者有任何僥倖瞞騙行逕再得逞,也絕對會不容許污染到水源。對於壹周刊多次引用不實資料,聳人聽聞地作出不實報導,再度予以遣責,並將研議提告以維護縣府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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