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審查,不只綠營有意見,藍營也爆發內訌。藍委點名立法院法制局「配合在野黨,誤導王金平」;立法院長王金平昨天回應,「人家講的有道理,我們尊重;若沒道理,社會自有判斷力。」
王金平昨天上午表示,依據大法官釋字三二九號,「ECFA不是條約案。」
王金平表示,過去立法院從來未審查過ECFA,這是第一次,朝野才會對如何審查、ECFA的屬性,有不同看法,「大家不要毛躁,今天行政院將ECFA送到立法院後,朝野再坐下來協商。」
但馬總統昨天下午在中常會明確表示,立法院「應比照條約案審ECFA」,逕付二讀即可,不需逐條審查;且「不能修正」,否則不就等於白談?如此一來,還有那個國家敢跟台灣簽經濟協議?
賴幸媛強調,行政機關建議立院應以二讀程序審議、不需三讀;且應比照條約案,進行「廣泛討論、全案表決」。她指出,國會如何審兩岸協議,目前尚缺相應規範,因此可尋求議事先例;例如民國八十年立院審議我與多米尼克引渡條約案,當時主席即宣告立院只能批准與否、不能逐條審查修改。
馬總統接著表示,ECFA雖不是條約,但應比照條約辦理;他指出,依立院職權行使法,除預算案與法案進行三讀外,其他像條約、宣戰、媾和等,都是二讀。他強調,ECFA只須二讀「是世界通例」,要求黨團「多連繫、爭取共識」。
行政院會今天將通過兩個協議後及四項配套法案,送立法院審議。府院統整部會意見、調查各國審議方式後,達成全案逕付二讀表決共識,吳揆盼各部會積極和各界人士,尤其是反對人士溝通。
國民黨立委費鴻泰雖未直接批評王金平,但是卻點名立法院法制局提出的報告,認為他們的法律見解「誤導」了院長的認知。
對此王金平不願回應,但他為法制局抱屈。他說,法制局是根據專業提出法律見解,以前民進黨常反對法制局的見解,後來事實證明,「法制局見解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