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2
北檢偵訊7小時後 馬請回
〔記者謝君臨、錢利忠、黃欣柏/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教唆洩密案,昨首度以被告身分傳馬出庭,同時約談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作證。檢方對馬江黃三人馬拉松隔離偵訊七小時十分鐘,顯示檢方擬一次「完整訊問」加速偵結全案;因黃世銘洩密給馬已被判刑定讞,黃供述馬要他跟江報告案情內容,檢方就此問訊詳細,法界研判此部分將是認定馬是否有罪的關鍵案情。
約談江宜樺、黃世銘、羅智強
馬英九昨天下午二時二十分開始應訊,晚間九時三十分結束偵訊,他庭後表示,主要針對本案事實部分做說明與釐清,基於偵查不公開無法透露開庭內容。羅智強指控民進黨用「訟海策略」追擊前國家元首,他對馬英九的清白有信心;江宜樺與黃世銘不發一語離去。
北檢偵辦此案精銳盡出,派出主任檢察官周士榆、檢察官梁光宗、曾揚嶺,分別於第一、第四及第二偵查庭個別訊問馬英九、黃世銘、江宜樺,三人未當庭對質。周與馬交鋒非首次,九十五年馬任台北市長期間涉入首長特別費案,當時以貪污罪名起訴馬的檢察官除了侯寬仁,另一位就是周士榆。
馬昨庭訊時否認犯罪,強調任何人不應對進行中案件進行請託關說,破壞司法正義,這是大是大非問題;律師團則以「已洩漏的機密並非秘密」等理由為馬辯護。
馬要黃向江報告 案情關鍵
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主導的特偵組,一○二年間指控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前立法院長王金平司法關說,黃在案件未偵結前的當年八月卅一日、九月一日向馬英九洩漏偵查內容,九月四日馬要黃向江宜樺報告,馬、黃遂遭控教唆洩密、洩密等罪。黃世銘去年二月被高等法院判刑一年三個月、得易科罰金四十五萬七千元定讞,馬時任總統有刑事豁免權,故卸任後才遭傳喚調查。
北檢偵辦此案,主要範圍是馬英九被控九月四日當天指示黃世銘向江宜樺洩密。至於同年八月卅一日及九月一日部分,柯建銘已向台北地院提起自訴,由北院審理中。
昨天最早到北檢的是黃世銘,下午近二時一抵北檢,即快速進入偵查庭。下午兩點零五分馬步下座車,在隨扈簇擁下步入地檢署,當時門外不少台灣國成員呼口號「收押馬英九」表達訴求,門內則有馬支持者喊加油;江宜樺十分鐘後抵達,羅智強則於晚間六點廿分才被傳喚到北檢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