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看到勞動部的所做所為,忍不住在這裏想罵罵勞動部。
先聲明,我認知的事實都來自新聞報導,若有不正確的認定,請提醒修正。
第一、勞動部組織的目的是什麼?
不是總理全國勞動業務?(組織法第一條)總務業務簳圍寫在第2條共10款。
但這裏好像不包括公務員?
公務員的考核懲戒不是考試院的職責嗎?依據考試院網站自己的說明,「法增修條文第6條規定,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考試、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及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請問,謝宜容事件,考試院做了什麼?
行政院各單位自查也陸續疑似有霸凌事件,考試院有動作嗎?
因為,看到前任勞動部長對謝宜容的調查報告,再笨都會想到「會不會蹔官相護」,整個調查報告都沒有負面評價的用語,這明顯是調查委員選擇上的二次霸凌,這些委員不用檢討?新任部長所提調查報告,是不是也是種霸凌,這次霸凌的對象是事件的施暴者,但她有機會申覆嗎?
整個報告,只是交待報濌審查結論是修正第一次的錯誤。
但我認為,霸凌的實施,再於報告本身都是先有結論,但做事實的補充而已。
這就是制度霸凌,一旦高位者方向確認了,被霸凌的對象就死定了。。
即便是原始的施暴者,也應該有陳述意見的機會。
其次,再看檢討非法移工合法化的問題。
以我在坊間的見聞來看,關鍵是「非法勞工的聘雇者的處分和追緝績效很差。」、
其實只在大街小巷移工們地下匯兌點那裏等,哪有捉不到移工的?
捉到移工就抄掉一個聘雇者,哪裏來的非法。
再不然,設立獎金獵人嘛!將收到的罰金抽10%給獵人,不信追不到。
另外遣送作業時間太長,早就人滿為患了……
詻立簡易庭,沒有疑慮的立即遣返。
不然人繼續多下去,會變成詐騙的車手。
其他的,新任勞動部長本身的業務霸凌也要修正一下,明明過去勞動部就講過的事,自已帶頭做慣老闆,如「LINE交待工作,在家也列工時」,「假日加班、有工時的低消」……等等,請先去看看解釋令。整個勞動部共有12項業務,個個專精,別急著搞民粹。
(其他待續,先辦公事)
風正飄飄、雲正逍遙﹗
南方訪客,來此一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