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得勞動部有GUTS敢作這種解釋,但講得不夠明確。
官員說,既然勞工颱風天可不出勤的理由是基於人身安全考量,如果勞工在家上班,就沒有該問題,仍須照常提供勞務。
我認為應該加上「在安全無虞狀況及工作必要的配合事項完備下」,才沒有颱風假。『』內事務由雇主提出證明。
因為部分地區有撤離居所或是有網路中斷、斷水、斷電等情事,重點是設備能否妥善讓勞工可安全無虞地工作。
至於,大部分的慣勞工,每次颱風天只想多一次假可以看電影,疫情期間亦恐難如願!而部分慣老闆,臨時改居家上班?還好颱風沒來,不然,就陷官員於不義,該直接公布雇主姓名作處罰。
不用通勤…勞工居家上班「沒颱風假」
風正飄飄、雲正逍遙﹗
南方訪客,來此一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