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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陌生南人  副市長: 天下無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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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退休金監督(超250萬)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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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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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有關退休金監督(超250萬)事宜
陳情內容:我司為歷史優久的優良企業,薪資待遇不錯,所以同仁往往可以工作到退休,但是近期申請退休金(舊制),臺銀告知有250萬元以上要檢附一堆文件向當地主管機構申請複核,造成從退休同仁申請到核發時間很長,雖是保證繅續工作員工的權益,然250萬對大型企業的資深員工而言,門檻真得太低。
(主計處公布的平均薪資都4~5萬了,對質優的企業而言,幾乎每件都要再審。)

想請問,可否有上調250萬至300萬的可能,或者可有什麼解決方案?可以減少每件審查的流程,否則要先向臺銀申請,臺銀通知申請機構,由申請機構報當地勞工主管機關複審完,臺銀才會跑核發流程,這一來一往真的擾民,且不利高薪的優質企業運作。

另外,此規定是什麼?在新北市有什麼地方查得到這樣的規定。
承辦人員:勞動福祉退休司第三科-唐曉霙-電話:782
回覆內容:您好:107年3月16日的電子郵件已收到。
一、有關事業單位向台灣銀行申請動支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支付退休金,因該準備金專戶係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課予雇主提撥為支付勞工退休金之用,事業單位如另有依公司法委任的總經理、副總經理等人,因非屬勞動基準法上所定之受僱者,其退休金應由事業單位另行籌措,合先敍明。
二、為確保勞工退休金權益,台灣銀行在核付退休金案件時,需確認支付對象為勞工,故如有涉及身分、金額或職稱等須進一步確認者,須請事業單位先送地方勞工行政單位查核後,再辦理給付事宜。有關您建議提高送審金額及簡化審查流程等,本部至為重視已進行研議,再次感謝您的建議,如您在申請過程中尚有需要協助或疑義部分,歡迎電洽本案承辦人(電話:02-8590-2782),當為您詳為說明。

勞動部  敬復

風正飄飄、雲正逍遙﹗
南方訪客,來此一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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