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竹敬茂電子公司勞工5人,不滿資方三年多實施無薪假,去年底資方再要求減薪,要求依法資遣並補足勞保新制前的舊制年資,資方以勞方簽有離職書為由拒絕,引發糾紛。
桃園縣勞動及人力資源局長簡秀蓮表示,敬茂電子公司去年底引發勞資糾紛,勞方申請調解不成,意外發現資方長期實施無薪假,至今未補報手續。
蘆竹鄉長興路的敬茂電子公司自97年11月以公文宣布實施無薪假至今,去年11月又再度宣布減薪10%。黃姓勞工說,不少勞工87年就在該廠工作,94年勞保新制實施,資方要求勞工簽離職書,否則就離職,因此幾乎全廠勞工都簽署,但還是繼續工作。
資方以勞方在94年已辦辭職手續為由,拒絕給付舊制年資資遣。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秘書長林名哲說,資方要求員工簽離職書,但勞工繼續工作,這部分工會將協助勞方要求資遣。簡秀蓮表示,資方如違反勞保法令,將予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