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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工時的討論為什麼是經濟部主導?勞委會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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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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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彈性工時?經濟部:有討論空間

企業界提出彈性工時的做法,並以「一年」為單位,計算工時,經建會主委劉憶如已表態贊同。

經濟部次長黃重球上午在財委會指出,這項措施的職權主管機關是勞委會,勞委會很專業,會就此問題研議。

不過,他也表示,目前外在環境變化很大,是否實施也要看趨勢;站在經濟部的角度,「(彈性工時)有討論的空間!」

【2011/11/0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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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要彈性工時 勞團憂心

多個勞工團體今天表示,企業一旦採取彈性工時制度,對勞工的生活將有重大影響,呼籲政府應該傾聽勞工的心聲。

總統馬英九日前拜訪科技業的企業主,企業主提出彈性工時制度的想法,把現行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工時上限,雙週84個小時,改用「一整年」來算總工時,取消上下班打卡制度,雇主可以依照淡旺季的需求,來調整人力以及上班時間,

台灣勞工陣線、公平稅改聯盟、全國產業總工會、台灣女人連線等民間團體共同舉行記者會,他們指出,一旦採取彈性工時,無異是讓勞工以零碎的工時來符合雇主的彈性,雇主利用變形工時來調節整體成本,但是勞工擁有的只有勞動力,勞動力並非今天不用就可以儲存下來。

全產總秘書長謝創智表示反對態度,他說,採取彈性工時制度,剛好給雇主合法不必給加班費的理由,還會影響勞工退休金的提撥,而且勞工無法預知自己的工作和休息時間,要怎麼安排自己的生活?怎麼兼顧家庭和生活?這將會影響勞工家庭的安定性,此外,旺季時勞工加長工時的後果,將會提高勞工職業災害可能性。

謝創智說,企業主說彈性工時制度是借鏡德國,但德國有很多制度,要學習就要整套學;德國工會力量強大,德國的勞工可以擔任企業監事,真正參與企業決策權,台灣沒有這樣的環境,台灣集體勞資關係是向資方有利方向傾斜。

台灣女人連線祕書長蔡宛芬說,彈性工時對女性勞工影響更大,只會讓更多女性被迫選擇工作,少子化問題將演變成無解的方程式,呼籲政府要三思。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說,企業主要政府不要把企業當提款機,但企業才不該把勞工生命當提款機,而且取消打卡制度,明顯違法勞動法令,政府也應該向勞工團體請益,聽聽勞工的聲音。

【2011/11/04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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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產總抗議變形工時嚴重危害勞工

針對科技產業大老向馬總統建議擴大工時制度彈性,採用「工時帳戶」制度取代無薪假,以年度為單位結算總工時,以符合全年淡旺季的人力需求,全產總表示嚴正反對。

全產總表示,一年的變形工時對雇主當然有好處,但反觀勞工的勞動力不如其他生產要素能夠儲存,今日未使用其對價便消失。雇主欲彈性配合企業的淡旺季來調配人力,旺季就要員工加班加到過勞死,淡季就讓員工回家吃自己,根本是把人當機器來使用。

全產總說,在過去縮短工時的爭論中,資方團體已經不斷提出擴大變形工時之議,在資方的強大施壓下,而有現在勞基法第30條及30條之1所規定的的2週、8週及4週變形工時。不但在當時引發極大爭議,由於變形工時使得勞工每日工時延長至10~12小時、三班制變二班制,造成無窮的後患。對勞工而言,不但加班費從此蒸發、每日工時反而從8小時延長為12小時並沒有縮短,不人性的輪班制度也對勞工的家庭生活造成過度干擾。

全產總舉勞委會工作與生活平衡調查結果指出,目前高達三成二以上的勞工加班的主要因素為工作太多,突顯出目前勞工被迫加班的情形已經相當嚴重,一年變形工時的實施,將迫使勞工生活作息不正常、難以安排休閒時間、更難兼顧工作與家庭生活的平衡,只為了讓企業節省成本,易於管理運用,有違社會正義。

全產總認為,短期間內長時及高密度的勞力付出下,除惡化勞動品質外,更提高勞工過勞及職災的發生率,根據美國鋼鐵工會公布的一項研究資料指出,平均每年工時超過2500小時的勞工,將比每年平均工時2000小時的勞工,更容易在工作中受傷。超時工作比起沒有超時工作者高出61%受傷的危險比例。

根據勞委會100年國際勞動統計報告,2010年台灣平均每年工時為2174小時,而德國只有419小時,相差甚鉅。歐洲國家彈性工時的運用是建立在勞資協議的基礎上,就目前台灣0萬家企業僅有891家有企業工會的條件下,年彈性工時的運用,只使得各個勞工更加弱勢。

全產總認為,一年變形工時茲事體大,不只事涉工時的運用問題,更直接衝擊現行的加班制度,降低勞工的實質所得,使每個月的薪資收入不穩定,更影響到未來退休金的累積,相關社會保險的補助也將失去請領標準,等同變相運用責任制,以法律合理化無薪休假。

【2011/11/04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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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協議 最新規定 無薪假最長3個月 肥貓應砍分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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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協議 最新規定 無薪假最長3個月 肥貓應砍分紅
作者: 游婉琪╱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1年12月2日
上午7:30


中國時報【游婉琪╱台北報導】
為避免無薪假引發勞資爭議,勞委會頒布「勞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規定企業放無薪假期間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一旦日後公司獲利,應對無薪假勞工給予獎金或分紅加碼。另也制定「肥貓條款」,要求企業放無薪假時,公司負責人、董監事、高階經理人等應優先減少福利分紅。
勞委會在第一波金融海嘯期間,曾制訂無薪假協議書範本,選前無薪假風暴再起,勞委會除修正範本部分內容外,另也頒布無薪假應行注意事項,提供勞資雙方在簽訂無薪假協議時做為參考。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陳慧玲說,注意事項明定無薪休假以「不超過三個月」為原則,如果企業有特殊情況必須延長,須重新徵求勞工同意。期間如果企業營運恢復正常,資方應立即安排勞工正常上班,並領取應有的薪資。
除此之外,為補償勞工放無薪假期間的損失,注意事項中也規定,企業在年終時如果有盈餘,扣除繳納稅捐、提列股息、公積金後,應對休無薪假的勞工給予獎金或紅利加碼做為鼓勵。
因應立委提議,勞委會也訂出「肥貓條款」,要求企業在受到景氣衰退影響,導致停工或訂單減少時,應優先縮減公司負責人、董監事、總經理及高階經理人等福利及分紅,之後如果仍有必要,再透過工會或與個別員工協商放無薪假。
陳慧玲強調,無薪假應注意事項雖然只是行政指導,其中包含「未經勞工同意不得片面減少薪資」、「無薪假期間每月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等規定,現行勞基法中都有規範,主管機關仍可依法開罰。
據統計,目前勞委會已查獲七家企業共八起違反勞基法案例,其中有五家企業未達基本工資、三家在未經勞工同意情況下,片面減少發放薪資,皆依法開罰兩萬到卅萬。
對於勞委會這項措施,電資工會祕書長林名哲質疑,假如資方不願遵守注意事項,或擅自變更契約範本內容,強迫勞工簽定,勞委會能拿這些企業怎麼辦?他也憂心,依照目前情勢,無薪假仍暗藏許多黑數,將在總統大選後一次爆發。



無薪假 勞委會:不宜逾3個月

無薪假風聲再起,勞委會今公布「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注意事項」,述明放無薪假期間不宜逾3個月;受景氣影響致減產資方,應優先考量減少高階主管福利為原則。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今天公布「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注意事項」,盼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能參照,以保障勞工權益,避免勞資爭議。

注意事項述及,事業單位受景氣因素影響致停工或減產,為避免資遣勞工,需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才得以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減少工資(俗稱放無薪假)。

注意事項中列明,事業單位如確因受景氣因素影響致停工或減產,應優先考量採取減少公司負責人、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高階經理人福利、分紅等措施;如仍有與勞工協商減少工時及工資必要時,該事業單位有工會組織者,宜先與工會協商,並經與個別勞工協商合意。

勞委會指出,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及工資,對按月計酬全時勞工,其每月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實施減少工時及工資期間,以不超過3個月為原則,若有延長期間必要應徵得勞工同意。

若事業單位未與勞工協商同意,仍應依約給付工資,不得片面減少工資;勞工因雇主有違反勞動契約致有損害其權益之虞者,可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終止勞動契約,並依法請求資遣費;事業營運若已恢復正常或勞資雙方合意實施期間屆滿,應恢復勞工原有勞動條件。

勞委會提醒,勞雇協議實施減少工時及工資,應參考「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以書面約定,並應依「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因應事業單位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通報及處理注意事項」,確實通報事業單位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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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如玄:反對年計彈性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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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如玄:反對年計彈性工時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今天表示,反對以年度計算彈性工時,對各界批評指教,會虛心受教,但捍衛勞工權益沒有絲毫讓步。她談及勞委會日前曾被說「把企業當提款機」時,更一度哽咽。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審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退基金預算案,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徐少萍質詢,勞委會是否贊成日前企業提議,以年度計算彈性工時的方式。

王如玄答詢談及勞委會曾被稱「把企業當提款機」時,一度激動哽咽。

王如玄說,勞委會對於社會各界批評指教,都會虛心受教,忍辱負重,該為勞工捍衛的權益,勞委會沒有絲毫讓步,但過程中不需造成彼此對立。

王如玄表示,勞委會只做對勞工朋友有利的事,至於妨礙勞工兼顧工作與家庭,或有損生命身體健康的事,勞委會的立場是「絕對反對」。

【2011/11/09 中央社】



全文網址: 王如玄:反對年計彈性工時 | 要聞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6706422.shtml#ixzz1dBQ5S0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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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時計點…現在有錢領 未來過勞死?
2011/11/04
【聯合報/記者張念慈/新竹市報導】

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認為,部分科技業者提出「工時計點」和「彈性工時」作法,執行上有困難;倒是竹科員工大多認同,認為工作更有保障,但也擔心因此「加速過勞死」。

「工時計點」制度是將不景氣減少的正常工時暫時「計點」(記帳),員工薪水照領;待景氣恢復後,再用加班的時(點)數補回來,仍須符合勞動法規每兩周最高工時與加班點數的要求。「彈性工時」則是擺脫每兩周總工時的限制,改採一年總工時計算,並取消打卡制,符合淡旺季工時需求的彈性。

宣明智說,彈性工時和工時計點執行上有困難,廠商現在跟員工「借」一般的工時點數,未來「還」的工時須比照加班工時的薪資,員工才能接受。

他指出,批評廠商放無薪假是武斷的說法,無薪假是企業與員工「共體時艱」。宣明智說,景氣不好就像賽車手過彎道,反而有超前機會,廠商和員工要一起打拚;而竹科卅多年來面對景氣如四季循環,應該很習慣了。

竹科同業公會秘書長張志遠指出,工時計點展現企業良心,值得肯定,但勞委會已做過研究,很多企業反對,若無配套措施,將窒礙難行。

三年前放過無薪假的竹科張姓工程師說,工時計點讓他可放「有薪假」,生活有保障,但未來須用加班時數來抵現在的有薪假,卻不能領加班費,有吃虧的感覺。他也擔心科技廠商不打卡後,美其名的責任制會加快過勞死可能性。

面板業的黃姓主管指出,工時計點雖可讓員工維持生計,但他擔心「公司營運都出問題了,薪水還發得出來嗎?」至於彈性工時要有配套措施,以免越認真的人越辛苦。

※延伸閱讀》 
配套措施/無薪假企業若賺錢 擬強制分紅 
配套措施/竹科大老 喊「彈性工時」 
配套措施/工時計點?總統:聽到了 
配套措施/企業放無薪假 新北市勞工局訪查



全文網址:udn研究報告 - 焦點企劃 - 就業、失業、無薪假 - 配套措施/工時計點…現在有錢領 未來過勞死?http://money.udn.com/mag/report/storypage.jsp?f_MAIN_ID=427&f_SUB_ID=4193&f_ART_ID=250348#ixzz1dBT5wP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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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工時不是重點,重點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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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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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彈性工時無罪,有罪的都是一些沒有良心的老闆,和在放無心假的官員聯手在迫害可憐的勞工,多數的老闆只不過薪資給少一點而已,不致苛待員工。

所以要研擬的是違規雇主的處置作業,讓真正可惡的老闆,退出老闆界;再加上怠職的公務員淘汰機制,讓不想認真稽查的勞委會官員,個個精實起來,不撚換人也可提高公務員的周轉率,這才是正道﹗

怕訂法是沒用的……

推彈性工時? 遭批拿生命當提款機

馬英九總統日前向科技業請益,有企業大老提出「一年彈性工時」。民進黨立委黃淑英、台灣勞工陣線、全國產業總工會、公平稅改聯盟、台灣女人連線等團體今天批評此舉讓勞工旺季領不到加班費,淡季卻領無薪假,是「把勞工生命當提款機」,馬總統何不向勞工請益?

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謝創智批評,馬總統才剛宣示家庭照顧假,但若採彈性工時,勞工無法得知休假日,如何安排家庭生活、兼顧家庭?甚至旺季無上限加班卻領不到加班費,也易發生職災。

此外,企業大老舉德國為例,但德國有強大工會,台灣60萬家企業只有891家有工會,如何有對等勞資協議?若要學德國,何不學他們讓勞工也可當監事,共同決定公司政策?


【2011/11/0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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