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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平台 今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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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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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公布廠商違法平台 今上線

勞委會七月修法增訂公布違法企業黑名單,勞委會整合各縣市專區平台昨正式上線,未來只要違反損害勞工權益等四大要素的廠商,名單都將公布,但仍有少數縣市尚未建置好。

以往勞委會查到勞動檢查的違法廠商都因於法無據,無法公布廠商名單。但即日起,只要廠商有「損害勞工權益」、「限期改善未改善」、「專案檢查違法」、「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廠商名單都將被公布在平台上。

以最近無薪假為例,若企業未經勞方同意片面實施無薪假,即違反積欠工資規定,地方勞工單位除開罰外,還可公布名單。不過仍有少數縣市尚未建置好或不設置專區,如新北市,勞委會認定不合格。

勞委會「違反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公布專區」網址: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ker/SM_theme?page=4e9e63d1

【2011/11/03 聯合報】



全文網址: 勞委會公布廠商違法平台 今上線 | 要聞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6695221.shtml#ixzz1chJ0sR5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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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四天條」 打出企業原形

勞委會「違反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公布專區」昨(3)日上線,只要在今年7月後遭到處分的違法廠商,符合損害勞工權益情節重大者等四大情形,將公布名單,不過目前尚未公告有違法企業。

為避免再發生過勞死,立法院今年6月通過勞基法修正案,將違法罰款大幅提高倍,並增訂公布違法企業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的條款,7月上路實施。

勞委會表示,中央與地方會商後,確認四項公布原則,包含經勞動條件專案檢查、限期改善未改善、損害勞工權益情節重大,以及與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等,只要符合其中一項,都將公布違法企業名單。

違法企業名單除在地方主管機關網站公告,勞委會也建立「違反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公布專區」,與地方主管機關網站連結,未來只要透過勞委會該專區,就能透過連線查詢違法企業名單。

不過,由於各地方主管機關未達共識,因此企業名稱公布多久才撤掉並無強制規定。原本除了企業名稱,也應同時公布負責人姓名,在各地方主管機關認為沒必要情況下,最後只公布企業名稱。勞委會「違反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公布專區」目前共連結全國30個地方主管機關網站,包括22個縣市政府、5個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新竹、中部及南部等3個科學園區管理局。

目前基隆市、南投縣、金門縣與連江縣的網站專區仍在建置中;新北市與竹科、中科管理局尚未建置專區,只以即時訊息方式處理,涉及執法標準不一問題,勞委會將依會議結論,促請各地方主管機關儘速完成。

【2011/11/04 經濟日報】



全文網址: 勞基法「四天條」 打出企業原形 | 稅務法務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6695758.shtml#ixzz1chJyes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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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員工休假 273家業者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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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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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員工休假 273家業者挨罰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昨天公布「掃A檢查」結果,到10月底共查獲273家事業單位「A」員工的工時及休假日。

勞工局指出,已查獲273家事業單位違法,受罰最多的業者依序為製造業、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及運輸倉儲業,裁罰總金額565萬8000元。

勞工局指出,11月鎖定「社會福利服務業」及「資訊傳播業」檢查。

勞工局局長鍾孔炤指出,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一的勞工,因工作具監視性、間歇性等特殊性質,勞雇雙方可另行約定工時、例休假等勞動條件。

為維護勞工權益及健康,勞工局修訂工時審核原則,抽查15家保全公司及養護機構發現有9家違法,其中「未給予勞工每7日有1日的例假」最常見,其他裁罰項目包括「未給付完整工資、未依規定給加班費、未置備或記載出勤紀錄」等,勞工局可以依法處新台幣2到30萬元。

勞工局說,除專案檢查外,最近也與高雄市產業總工會合作,針對各大樓管理委員會發送7000多份宣導資料,提醒業主關切社區保全員的勞動權益。

勞工局再次呼籲,從事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勞工,如果與雇主另行約定工時、例休假時,不表示全然無例假,雇主也應依規定給予足日的例休假,當約定的正常工時時數超出法定工時時數,基本工資應按時數增給;延長工時工作,雇主應依規定給加班費。

鍾孔炤表示,11月將持續進行「掃A檢查」,預計到年底檢查1500家事業單位,以勞工工資、工時及休假為查核重點,經查違法屬實者,將依法處罰,情節重大者,還要公布違法廠商名單。



全文網址: A員工休假 273家業者挨罰 | 職場觀測 | 生活天氣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LIFE/LIF6/6715879.shtml#ixzz1djPimS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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